基督徒的生活


  读经:罗12:1-21

  每个人的生活应该是多姿多彩,丰丰富富的。这样人生才有快乐,才有意义。基督徒的生活也是如此,我在这里分为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思考,即信仰生活、家庭生活、学习生活,社会生活。


  一、信仰生活

  信仰生活就是敬拜神,事奉神,追求灵命长进。基督徒不能徒有其名,而没有信仰的生活,有的人进教堂受洗后就不再去教会,与神脱离关系了。基督徒应当参加教会的聚会,礼拜和团契的生活。应当勤读圣经,圣经的话是脚前的灯,路上的光,是基督徒行为的准则。应当警醒祷告,祷告如同一个人的呼吸,何其重要。多祷告多得能力,少祷告少得能力,不祷告就没有能力。


  二、家庭生活

  基督徒的家庭非常重要,特别是事奉主的人,教牧人员的家庭更为重要。保罗曾写信给提摩太说:"人不能管理自己的家,岂能管理神的教会呢?"对事奉主的人来说,家庭是后方的基地,也是最重要的工场。基督徒的家庭应该和睦相爱,作子女的当孝敬父母,夫妻当和睦,作父母的要给子女榜样。


  三、学习生活

  有人曾经反对知识,认为知识越大就越远离神,认为知识是不属灵。还有人对文化、对社会绝对禁岂不谈。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基督徒应当努力学习,在知识和见识上不断长进。传道人更要博览群书,慎思明辩。二世纪到中世纪是教会大发展时期,教父们既都是神学家又是哲学家,还有一些教父穿上哲学家的服装传道,他们宣传凡是真理,真知识都是出于神。


  四、社会生活

  有人说世上的事都是属世的,基督徒不应参与,基督徒不能有社会生活。这种观点是不符合《圣经》的教导。《圣经》中"群众"一词用过20次,有时指教会群众,有时指教会以外群众,圣经要我们与众人和睦、热爱群众,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意去做。基督徒不能脱离群众,脱离社会。人是与社会相连的,是不可脱离群体而独存的。无论做什么事?要知道为谁而做?为什么要做?什么样的心态去做?如果把这些问题弄明白了,做任何事就能荣神益人。因此基督徒既要过好超世生活,又要过好入世生活,为主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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