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是否缺乏宽容? 问:马丁路德可以说是希特勒的精神导师。犹太人受迫害可以说与基督教天主教有着直接的联系,因为在基督徒眼里他们是杀死耶稣的凶手。希特勒认为迫害犹太人是为执行上帝的旨意。希特勒自称是天主教徒,如果他死前做了忏悔、祷告、接受主耶稣,并命令卫兵杀死他,那么按天主教或基督教的教义,他进的或许不是地狱而是天堂。 答:先生控诉希特勒杀害犹太人,认为与马丁路德有关,却没有提出任何资料数据,这是对马丁路德不公平。再者,希特勒是一名天主教徒,又何故因此连基督教也拉上关系呢?这是对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分别不认识,糊乱骂人。退一步来说,即使马可路德在这一点上与天主教的看法一致,这也不足为奇,因为他原是一名天主教的神父。基督教并没有邀请马丁路德做我们的一代表,他个人的思想绝对不能作为真理的准绳。据我们所了解,当时天主教教皇之所以讨好希特勒,完全是因为教皇以为希特勒会成功征服整个欧洲,所以教皇讨好他,支持他,很可能是为了想要与他重组“神圣罗马帝国”,恢复教皇在中世纪时统治整个欧洲的光荣和地位。这是政治上的目的,绝对与圣经真理无关。天主教在中世纪统治欧洲的时期,奉行国教观念,国教以外的其他宗教都是不合法的,都是应该死的。因此,教皇赞成希特勒的看法,视坚信犹太教的犹太人为障碍物,不惜将他们铲除。圣经真理却不是这样,乃要我们善待犹太人,因为他们始终是神的选民。虽然他们现今仍然不信耶稣是基督,但圣经预言,在末后的日子,他们要全家悔改归向神。倘若我们奉行圣经真理去爱仇敌如同自己,我们又怎能恨神的选民犹太人呢?所以将天主教和希特勒的罪行,强行加诸基督教身上,是不合理又不公平的控诉。 问:我一直对有些基督徒对同性恋的极端仇视不太理解,圣经中对同性恋和通奸的谴责,都认为是同样严重的罪行。我相信有的同性恋是天生的,谴责一种天生的东西就象谴责别人眼瞎,跛脚一样毫无道理。为什么世上所有的东西都要用对错来判断呢?是否应该多一点宽容和理解呢? 答:不错,圣经对同性恋和通奸都加以严重的谴责,因为都是违反神创造的原意或设计。造物主设计人不能飞,如果有人违反这设计,就要跌死;造物主设计丈夫和妻子才可以结合生子,违反的人,为什么神不可以看之为一种罪行?神设计一夫一妻,违反者就是通奸。神设计男人只可以和女人交合,违者就是同性恋。按意义来说,违反一夫一妻的设计尚属观念上的,但违反男人只可以与女人交合的设计,是属于生理上的,后者不相合的现象比前者明显得多,因此违反神旨意的程度也大得多。若说同性恋是“天生的”,就等于说神在创造之时早已设计了同性是可以相恋和相交的,这种说法不但与生理的结构矛盾,同时也是对神一种侮辱。要就是认为没有神存在,这样也用不着骂神不应该反对同性恋;若然同意有一位造物主存在,为什么不承认应该尊重造物主的设计呢?笔者曾阅读过一篇文章,是一位医生写给美国总统的。这位医生敦嘱美国总统千万不要相信同性恋是天生的,因为同性恋者以他们的脑下垂体比一般人较为大作为证据,但这位医生向总统指出,后天盲眼的人,因为转过来训练自己多用听觉来分辨事物,结果他们的脑下垂体也比一般人的较大,证明后天发展同性恋倾向的人也会使自己的脑下垂体变大。 问:圣经对伤残人士歧视也不少,就如圣经说:“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私生子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的子孙,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23:1-2)“你告诉亚伦说,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 21:17)在中世纪也有许多精神病患者被当作魔鬼附身而被折磨至死。 答:圣经并没有歧视伤残人士,因为主耶稣基督将救恩比喻作邀请出席天国筵席的时候,主说:“到城里大街小巷,领那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来……,坐满我的屋子。”(路14:15-24)事实上,主耶稣在世时,不断向残疾人施恩,医好他们各样的疾病。至于问题所提及申23:1-2和利21:17这两段经文,其含意并不是歧视伤残人士,乃是因为神要以色列人尊敬神为天地的主,至高的神,因此,凡献与神的,都应该是最好的。就如神吩咐以色列人献上初熟的土产,并所有头生的牛羊或各人家中的长子,即使是进入迦南应许之地所夺得的第一座城,其中的金银都要献给耶和华。在旧约圣经中,神常常责备以色列人将有残有疾的献给神,神说:“你们献给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么?”(玛1:6-8)因此,神定规一切有残有疾的人,或是私生子,或是任何污秽的罪人,都不得当祭司,都不得进到神的殿里事奉神。关系事奉神的人,神有十分严格的要求;若关系蒙恩得救,神绝对不会歧视伤残人士。至于中世纪时代天主教因为不明白精神病的成因而以为被鬼附,于是折磨他们至死,这是天主教的糊涂账,不应将之放在这里相题并论。 问:基督教从本质上,就是否定言论和思想自由。按照圣经,骂上帝两句就要被石头砸死。“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利 24:16)“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太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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