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问:“是不是所有的宗教都有"原罪"这个概念?就历史而言,这个概念是如何来的。我的想法是,原罪是不是只是劝人向善的工具?因为罪恶感牵扯到的不只是智识的问题,还包括情绪等(感到愧疚),所以较能感化人的行为,所以应该有东西可以取代"原罪"这个概念吧!”
“原罪”是基督教系统(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的特徵,并非所有的信仰都提到“原罪”。但所有的信仰大致上都会认为人处在一种“不好”或“不够好”的状况中,需要透过外力或自力(自己的修行)来改变目前的状况,以到达完全的境界。
基督教的原罪论,基本上分成两个部分,一部份是“原孽论”,大略是说“人一出生就有罪”,一部份是“原污论”,内容是说“人一出生内在就有一种自我毁灭的倾向”。原孽论并非是所有基督徒的共识,而原污论则大概每个基督徒都会同意。因此讨论原罪论,都是尽量以大家有共识的“原污论”为准。
基督教的教义必须奠基在许多圣经基础上,而原罪论的说法,后面有着圣经多处的经文支持。特别是基督新教的体系比较不注重历史,许多教义都必须“当代人可以由圣经中重复演绎出来”才会被广泛接受。因此,原罪这种理论应该不只是劝人向善的工具。
其实,说某种理论只是劝人向善的工具,似乎含有一点轻蔑的味道。好像某一个重要的思想只是用来骗人进入某信仰内的。事实上目前世界上几个有名的宗教,都没有这种“为了吸引人而编造理论”的习惯。反之,如果一个信仰是真实的,那应该能准确的指出你我生命中的缺憾,如果被准确的传达陈述,应该就能吸引人们的注意。所以,应该是“教义的真实”感动人,而非“为了感动人”而创造教义。原罪理论,也是如此。因此,也就无所谓取代不取代的问题了,因为,原罪论不是为了“特定目的”而编造的一套理论,而是由圣经中所归纳出来的教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