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对教会的主宰权,不是教会的意愿和盼望,乃是已经建立的事实。传道人常劝听众要「立耶稣为主」。这话乍听起来,好像很合圣经,但是细想一下,却完全不对。没有一个人能「立」耶稣为主。耶稣是主,耶稣为主宰这是父神所设立的,是一次而永远的。彼得说,「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上帝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徒二36)。耶稣基督为全宇宙的主,这是神所立的,而不是人所立的。 多世纪以来,教会发表了许多信经。有些是短简的,有些是冗长的。最早的信经是简短地宣告:「耶稣基督是主」(腓二11)。早期的教会只承认六个字就够了:耶稣基督是主,这包括一切都属他,因为他坐在宝座上。当时教会的生活,工作,见证和敬拜都集中在基督的位格、复活的能力和地位的高举上。 这最高的荣誉是父神在他顺服道成肉身的事上而赏赐给他的。保罗清楚地说,「所以上帝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千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上帝」(腓二9-11)。 芬德黎(George G.Findlay)在其「解经者的圣经」第六卷第二七面中写道:「基督绝不高抬自己,也不僭取那会围绕他的荣耀。当时候来到时,他的祷告是:『父阿!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末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当父神高举他,膏立他的时候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 父神高举耶稣包括历史上的二大事件:复活(徒三15);升天(徒五31)。在保罗的书信中,复活与升天常是相提并论,是一事的两面。当神叫他从死里复活时,就立他坐在自己荣耀宝座的右边(弗一20-22)。在复活与升天之间的四十天,那不过是耶稣从坟墓胜利地登上宝座的一站。在这期间,他解除门徒的迷惑,鼓励他们的心志,坚固他们的信心,颁发给他们在未来应当前进的号令。 基督的主宰权在三方面表明出来:个人,教会和世界。 一、基督在个人身上的主权 关于基督在信徒个人身上的主权,如今尚未有充份的实现。在我们传福音时只强调基督是我们的救主,而少谈到他是我们的主宰。我们给人的印象是,只接受耶稣为救主而不必同时接受他为主。这种二分法不是新约圣经的教训。我们在传扬「简易信道法」,只劝初信者将他们的心献给基督,而没有教导他们主耶稣对他们生活上的要求。其结果就是:教会有不少「悔改的基督徒」,而少有「献身的基督徒」。所以近代的教会挂名的信徒,多过有生命的信徒。 在新约中没有教导信徒,在初信时只接受耶稣为救主,然后再过五年或十年才再接受他为主。耶稣基督是不能分开的。他是一身兼救主和主两个身份。接受基督就是同时承认他为救主,他为主宰。当腓立比的禁卒问保罗说,我当怎样行才能得救。保罗同答说,「当信主耶稣你必得救」(徒十六31)。接着他立刻受洗,表明他完全献身给主耶稣基督。 如果基督徒都是承认耶稣基督的主宰权,而作个献身的基督徒,那么宣教士就更容易得到了。新约的教训是要求基督在信徒身上的主宰权。 (一)对我们个别的要求 保罗问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林前六19-20)。 由于耶稣基督的创造权(约一3),和照顾权(西一17;来一3),所以人类都是属于他的。但基督徒属于他是在特别的条件上,那是他的救赎权(弗一7;西—14)。基督不是单用他的大能救赎我们,更是用他自己的宝血救赎我们,所以他有权完全得着我们,占有我们(多二14)。 因为基督徒是完全属于基督的,所以基督徒首要的目的就是要在他的生活中凡事讨主的欢喜。保罗写信给提摩太说,「你要和我同受苦难,好像基督耶稣的精兵。凡在军中当兵的,不将世务缠身,好叫那招他当兵的人喜悦」(提前二3-4)。所以基督徒在平面性,人与人之间的生活,完全要服在与他垂直性的主权的关系下。「你们作儿女的,要心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西三20)。「你们作仆人的,要心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欢喜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西三22)。「你们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的待仆人,因为知道你们也有一位主在天上」(西四1)。「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弗五25),「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凡事顺服丈夫」(弗五24)。 基督自己所说最强烈的话是:「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十37-39)。没有别人比宣教士更明白这话的意义。他们为了要到国外去事奉主,而必须撇下朋友亲戚。当他们的儿女六、七岁时,又要送他们上学校去。 作门徒没有「便宜货」。必须付上昂贵的代价。我们蒙恩得救不是单单改变环境,这救赎叫我们欠下对基督的恩情债。我们所有的,都是从他而来的。他造我们,用自己的宝血买赎我们,用他的能力每天保守我们。我们的灵、魂、体完全是属于他的。是我们的主和救主。我们是完全归属于他的。保罗的结论说,「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死或活,总是主的人」(罗十四7-8)。 历代以来著名的拓荒宣教士李文斯顿,在中非一生辛劳工作,于五十九岁生日时,在他的日记中写道:「我的耶稣,我的王,我的生命,我的一切,我再次将我整个生命奉献给你。接纳我的奉献,使用我,使我在今年能完成我的使命」。(见约珥(Tim Jeal)著李文斯顿传记三五六面)。 (二)他对我们财产的要求 神是赐我们能力和技能工作(申八18),并享受财富(传五19)的神。神是「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提六17)。所以我们要作上帝百般恩赐的好管家(彼前四10)。在基督徒生命中,一切良善的,可享受的都是由神赐下,也是神信托给他的。所以他不该浪费他的财富,也不可将之据为己有。他应当将这些财富与人共同享受。 早期的信徒有一特性,就是「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徒四32)。这是说明,他们都承认他们所有的不是先属己,乃是先属于主。如果这些财富是属于主的,那么应当分享给他的子民,锺士德(E.Stanley Jone)曾说,「如果我知道,我的弟兄比我更需要那件东西,我身为基督徒,就有责任将那东西给我的弟兄」。 这是很高的标准。但仍没有高过耶稣自己对门徒所设立的标准,「凡求你的,就给他。有人夺你的东西去,不用再要同来」(路六30)。在耶稣公开事奉的日子中,他只有几个有钱的人。他运用他的主权,使用其门徒的财产。他毫不踌躇地征用彼得的船,耶路撒冷的一间楼房为最后晚餐之用,一只驴驹上耶路撒冷过棕树节。他告诉门徒说,「若有人问为什么解它,你们就说,主要用它」(路十九31)。当他要喂养四千人,五千人的时候,他征用他们原有的资源,供应众人的需要。 在耶稣的教训中,他警告门徒有关欺诈的财主和将财宝埋藏在地里的危险。他很清楚地说,「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路十二15)。当那富有的少年官要寻求永生时,他毫不客气地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路十八22)。这就是说,耶稣再次在人的物质上和灵性上建立他的主宰权。 若有人不甘愿将自己献给主的话,他不勉强他们。保罗说,「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他本是富足的,却为我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林前八9)。在中国、印度和非洲著名的宣教士施达德(Charles Studd)曾说,「如果耶稣基督是神,而又为我死。那么我为他所作的一切,就不能说是牺牲了」。 因为他是我们一切的主宰,所以他有权对门徒说,「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六33)。这种慷慨地分享财富给别人,是不致于贫穷的,因为他有应得的赏赐。耶稣说,「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们怀里」(路六38)。人若为了上帝的国,撇下房屋,田地的,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路十八29-30)。当耶稣喂养五千人之后,余剩的饼装满了十二篮,无疑那位奉献五饼二鱼的童子也必有所得。一个人若能与哈威迦尔(Frances R.Hacergal英圣诗女作家,作品可见于普天颂赞四0三首)一样地说,「虔诚奉献我金银,不为私己留分文」就能成为耶稣基督的好门徒。 最早也是最伟大献身向同教徒传福音的卢勒(Raman Lull 1235-1315西班牙方济会名哲学家及神学家,在非洲同教徒中传道,终被石头击死)。在他献身事奉基督耶稣,而变卖一切产业时,他说,「哦!我主,我神,我虔诚奉献自己、儿女及一切财产给你。求你悦纳我的奉献,让我,及妻子儿女能成为卑微的仆人」。 (三)他对我们职业的要求谁决定 基督徒要作宣教士或商人,教师或工匠,屠夫或银行家?基督徒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这重要的事么?如果基督在信徒身上有真实的主权的话,那么主耶稣就是唯一决定基督徒当到那里,当作什么的主。 耶稣在他的生命中接受神的旨意。保罗也在他的生命中接受主的旨意。他多次说明他为使徒是「按着神的旨意」。如果照他自己的意思,他永远不会成为基督的门徒,更何况成为基督的使徒。到他要离世归主时,他还是不忘神的恩召,「我如今成了何等的人,都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十五10)。 当耶稣呼召门徒时,她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太四19)。当主在世的工作要完毕时,她又提醒门徒们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约十五16)。 耶稣基督对每个他用卖血所救赎的人,都有他的计划和目的。「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这个原则可以通用在每个基督徒的职业,不论他专职的事奉,或是世俗的职业。基督可以指派这人为哲学家或农夫,那人为律师或劳工。这人为邮差或足球员。神呼召一个人为宣教士,他就只能按神的旨意作宣教士。如果主耶稣选召一个人服事他,他就不能作别的事。摩西、基甸、耶利米及其他的人,都想兼任别的工作,但都不能成功。如果一个人不肯按神的旨意去事奉他,他心中焚烧的火就不能止熄。耶稣基督是神,他有权按他的旨意使用他的门徒。 (四)他对我们天才的要求 心理学是一个比较新的科学。他有一方法帮助人认识自己。在初中时就测验他们生活的踪迹。他们的优点和弱点,他们的兴趣和天才,籍着辅导员的努力和带领,可以将学生的天才与将来的职业联系起来。这一切的试验和辅导都是好的,但有一危机。基督徒学生可能在无意中接受其测验结果作为最后的职业。他可能说因为我没有宣教士的恩赐,那他就拒绝神的选召成为全时间的宣教士。 如果十二使徒用今代才能的测验,其结果如何呢?彼得是个渔夫,必不合格。马太是税吏,也不适合。奋锐党西门是个革命家,只好回老家去。 一个人如果不承认耶稣基督在他身上的主宰权,他就不可能成为主的门徒,这是没有什么「但是」,「或者」等的借曰。他要求我们无条件的投降,完全的顺服。当门徒表明完全投降后,他才决定将恩赐或才干给他们。他从来不作错事,他统治一切事实。他不需要任何的图表。他认识门徒比门徒认识自己更清楚。他不但知道什么是门徒所最需要的,他也知道在什么才干上门徒会表现的最好。如果耶稣决定叫一位音乐家成为宣教士,一位工匠成为传道人,一位工程师成为布道家,谁能抗议呢? 二、基督在教会中的主权 在四福音中只有两次提到教会,且都是主基督讲的(太十六18;十八17)。除了书信之外,很少对教会有何解释。在新约中有关教会的教导,多在保罗书信,特别在以弗所及歌罗西两封书信。以弗所书强调身体的合一。歌罗西书强调基督是教会的头。耶稣基督是教会的救主,也是教会的元首。教会是他的身体(弗五23)。他成为教会的元首是父神所立定的。当他「从死里复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又将万有顺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一20-23)。 耶稣基督在成为教会元首的角色上,他发挥几项重要的功能: (一)他指派教会的执事 教会既是一个生命的组织他就不能没有一些执事的功用。包括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他们都是基督给教会的恩赐(弗四7-11)。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又提到其他的恩赐,是神从起初就赐予教会的。保罗为使徒是按神的旨意,而不是自己拣选的。是基督给他教会的恩赐。保罗在他所建立的教会中设立长老。但他分析这是基督藉着圣灵所设立的(徒廿28)。 耶稣对彼得说,「喂养我的羊」(约廿17),所以彼得成为群羊的牧者。彼得虽然常常被看为是使徒的领袖,但他自称为教会的长老(彼前五1),与其他的教会长老一样。他们都在大牧人的指挥下;站在他所分配的岗位上,运用他所赐的权柄去牧养群羊。 (二)他授权威与教会 在某些机会中耶稣将特别的权威授与使徒。当他差派十二使徒时,他给他们权柄能赶逐污鬼,并医治各样的病症(太十1)。当他们同来欢欢喜喜地报告说,「主阿—因你的名,鬼也服了我们」(路十17)。当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承认耶稣为基督后,主对他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十六19)。当耶稣从死里复活后,立刻第三次证实以前对彼得所讲的话,「耶稣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廿22-23)。 如果我们批评罗马天主教过份强调这教会赦罪的权柄,但抗罗宗更正教却走另一极端,却太轻忽教会赦罪的权柄。无疑的,更正教的行动是反对罗马天主教的。但最可惜的是:耶稣基督的教会没有重新得着那在使徒行传所记载,在第一世纪教会所运用的属灵权柄! 耶稣基督的目的是要她的教会装备一切的权柄,好叫教会在这世界中能发挥他的作用。约翰福音十三至十七章记载耶稣在楼上的谈论,他再三提及祷告的真理。明显的,他盼望门徒藉着奉他的名祷告,可以得到能力的源头:「到那日,你们什么也就不问我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其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约十六23-24)。 只要翻看使徒行传,就会发现早期的教会如何广泛地运用耶稣基督所赋予的属灵能力。福音被传开了(徒八12),疾病得了医治(徒三6),魔鬼被赶逐出去(徒十六18),悔改归信的人受洗(徒二38),这一切都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去作的。 不但如此,门徒还运用耶稣基督的尊名施行审判,彼得谴责行邪术的西门的罪说,「我看出你正在苦胆之中,被罪恶捆绑」(徒八23)。当保罗在居比路也用同样的方法对抗撒但的权势(徒十三9-11)。当彼得谴责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时候,他们立刻仆倒断气在他的脚前(徒五1-11)。保罗对哥林多教会那班背道的人,也作同样的责备(林前五5)。 哦!何等的可惜,教会在以后的年代却以别的能力取代圣灵的能力。第二世纪是用教会的能力;第三世纪是用经济的势力,第四世纪是用政治的势力;在十字军东征时是用军事的势力。在「基督教后期时代」来临的时候,教会慢慢地被不法的势力所掳掠,以属世的方法去达成属灵的目的,我们实在要痛哭求神怜悯。 (三)他接受教会的敬拜 启示录第五章记载,因为天上地下没有人配展开那封闭的书卷时,约翰大哭,后来长老中有一位对约翰说,「不要哭,看哪!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他已得胜,能以展开那书卷」。当书卷展开的时候,四活物和廿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说,「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 约翰又说,「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沧海里,和天地间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说,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远远。四活物就说,阿们。众长老也俯伏敬拜」(启五13-14)。 常常有人要敬拜人。哥尼流俯伏在彼得的脚前要拜他,彼得却拉他说,「你起来,我也是人」(徒十25-26)。在吕哥尼那些敬拜原始精灵教的人,看见保罗和巴拿巴所行的神迹,以为是神明降临在他们中间,所以要敬拜使徒。但保罗却拒绝他们的敬拜(徒十四8-18)。使徒约翰当他要敬拜天使时,却被天使责备说,「千万不可,我与你,和你的弟兄众先知,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上帝」(启廿二8-9)。 (四)他评价教会的服事 特权一定附带责任,而责任就要有结账评价。教会在运用能力和特权时,他是站在主耶稣基督的审判之下。信徒个人有一天要站在基督审判台前,按着他在今生中所作的受审判(林后五10)。「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林前三13)。 教会是个执行传福音作见证的机构,所以一直是在他的主耶稣基督的审判之下。教会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要显出他的荣美和圣洁(弗五27)。要宣扬那召他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波前二9)。教会的敬拜和见证都要带着圣灵的能力,而不是肉体的力量,或人的智慧。如果教会不能见证基督荣美圣洁的责任,其结果不但失去将来的赏赐,也失去他今日在世上为光为盐的角色。 启示录第二、三章七封给亚洲七个教会的书信,是扩大证明历代教会在考验中的地位。他一直是在那永活的主的监视之下。主在评价他的工作和见证。每封信的开始都是说,「我知道你的行为工作」。对得胜者,应许给他们赏赐。对失败者,警告要受刑罚。以弗所教会正处在灯台要被挪移的危险之中(启二5)。每封信的结束都警告说,「凡有耳听的,就应当听」。 三、基督在世界中的主权 耶稣基督不但是教会的元首,也是历史的主宰,万国的君王。万王也许不承认他为他们的君王,但这不能改变他为万王之王的事实。使徒保罗对这真理有最有力的叙述,基督是「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提前六15)。现在「他坐在高天至高者的右边,并用权能的命令托住万右」(来一3)。保罗在另外一处的经文论到他坐在神右边的地位是「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弗一21)。 以基督为元首的教会是国度的一部分,基督是国度的君王。他的国度今日仍以奥秘的姿态存在着(太十三章)。但却已完全地启示出来(腓三20-21;西三4;多二13;林前十五24-25;约壹三2)。现在基督已有了他的国度,他也是君王。他的国度与世界上的国度大不相同(约十八36)。是属灵的而不是属物质的(罗十四17)。是永恒的而不是暂时的(来十二28;彼后一11)。是在心里的而不在外表的(路十七21),不是议会的而是权能的(林前四20)。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具体实际的,今日已形成在每个信徒的心中,当他再来时就要以权能尊贵的形态显现。这就是我们所求(太六10)所作(徒廿八31)所等候(罗八19-23)的国度。 因为耶稣基督是万民之王,所以他吩咐他的门徙要往普天下去,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太廿八19-20)。耶稣为这个世界死,所以这个世界应当归属他。父神已将万民赐给他(腓二8),所以要靠着圣灵的能力(徒一8),将福音传给万民(可十六15),引导他们归属于他。 如果耶稣是王,那么他的使者就是大使(林后五20。他们出去是作他的代表(太十40),要传达他的信息(加一8-11),要高举他的尊名(徒四8-12),要扩张他的国度(罗十五15-20)。为要达到这个目的,他已颁发命令给他的大使,他们要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太廿八19;可十六15)。吩咐各地的人都要悔改,相信福音(徒十七30)。只有这样作,才能将那在幽暗国度里的迁到光明的国度里去(西一13)。征服世界是教会最终的自的,万王之王已经保证,有一天,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十一15)。这个计划不是含糊不清,其结果也不是犹疑不定的。 宣教士是救主和万有主宰个人的专使。他的寓所遍及非洲的泥屋,阿拉斯加的冰洞,阿玛逊森林的茅屋,以及沙哈拉沙漠的帐棚。在迦伯与法兰斯(Mildred Cable and Francesca Franch)合著的「基督的大使」一书第一五三面写道,「他们的居所飘扬君王的旌旗,他们的四周有天使看顾保守」。 宣教士在外表的装备上虽然常常没有像外交官的排场,然而他所携带的国书却是完整的。他拿着那本神的启示是毫无错误的。他的口中有神的律法,他的手中有神的杖,他的生命有神的能力。 他所陈述的国度与其他的国度有何不同呢? (一)基督的国度是真理的国度 波拉多对耶稣说,「你是王么?」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约十八37)。彼拉多知道「国度」是什么,他想他也知道「真理」是什么。其实真理与政治并不那么协调,彼拉多不想将真理与政治放在一起。在战争时难得一见真理,在和平时也不容易找到,特别在那些民主国家的政治首脑,他们所注意的是他的政党,有时他们口中说真理,那不过是利用真理以达到其政治的目的而已。 耶稣并不是如此。他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十四6)。他知道真理,他讲论真理,他活出真理。换句话说,他就是真理。他的国度是真理的国度。这国度是建立在明白真理的人身上(约八32)。这国度要藉着传讲真理而扩张(西一5-6)。这国度要藉着实行真理而维持(约壹6-7)。 宣教士是基督的大使,代表真理的国度。因此他也是真理的先驱(太十26-27)。先驱的意思就是走在时代之前,他要宣读对群众有益的信息。他不是写信息,乃是单单宣告信息。这是对宣教士工作最适合的说明。他不能在保罗所传的信息上再加什么(加一1-10)。凡主耶稣所命令的,他都要教导传扬(太廿八19-20)。他所传的信息是神人和好的信息(林后五18)。罪的工价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赐乃是永生。救恩是一个已经完成的事实,赦免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而赐给凡求告他的人。 信息是救恩的信息。这信息被称为神的真理(罗一25),或在基督里的真理(弗四21)。宣教士是真理的先驱,他最基本的责任是宣告神,基督,人,罪,救恩,和审判的好消息。保罗称以上这些基本的真理为「福音的真理」(加二5)。 如果一个人接受并相信这真理,他就得了释放(约八32)。他就从黑暗的国度迁到光明的国度(西一13)。 近代宣教士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困扰的环境中。在多元的世界中,要持守福音真理胜过别的宗教是件困难的事。如果我们说只有一个宗教是真的,而其他的宗教只有部分是真的或全部是假的。就会被视为是「文化的帝国主义」。我们知道,没有一个宗教是有完全的真理,而只有绝顶聪明智慧的人,才能参透这个事实。 宣教士在谦卑和诚实中,必须坚持福音的真理。任何的宗教如果与基督的基本教义有冲突的,那必是错误虚假的。最少在冲突的那点是错误或虚假的。在任何的冲突点上不可能双方都对,或双方都错,只可能是一方面对。如果基督教的信仰有错误的话,那是宣教士讲错了,但真理的王耶稣基督所讲的必是正确无误。 芬德黎在其「解经者的圣经一第六卷十九面中写道:「信息的本质是真理的道,所以我们的责任是传扬他。如果我们对信息有何疑惑,或受任何震动,那么我们就不能再好好的,有把握地传讲信息,传道的热心自然就衰退了。怀疑主义杀死宣教士的热忱,如森林中的寒气在春天杀死幼苗的生长一样」。 这个问题是极其重要。尼尔司提反(Stephen Neill) 在其「呼召宣教」一书第十面中说:「作基督徒唯一的原因,是基督教的信仰是绝对可信的」。 坚持基督教的信仰是绝对可信的观念,是早期教会基本的信念。使徒们全心相信他们所拥有的教会(真理的身体)是基督的福音,而绝对不是别的(约六67-69);耶稣基督是道路、真理、生命(约十四6),除他以外没有别的拯救(徒四12)。有许多的小径,但只有一条大道;有许多先知,但只有一位救主;有许多宗教,但只有一个福音。信条虽然简单,但是充足有余。就是「耶稣基督是主」。他自己站在一个独特的地位上,他在至尊的宝座上掌权,无人可与他匹比。 成为真理先驱的宣教士,其最大的特权就是向全世界宣扬耶稣基督会经活在世上,死了,又从死里复活,藉着这个方法为人类预备救恩。叫凡求告主名的人,都必得救(罗十13)。 (二)基督的国度是和平的国度 我们都知道世上的国度是靠武力起家,靠武力维持的,一旦失去武力,其国度就倾败了。廿世纪的历史证明近代最伟大的帝国,大英帝国,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完全丧失其支持保护海外殖民地的经济和军事的力量,现在该帝国已趋末落! 耶稣及其国度有何等的不同!耶稣对彼拉多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约十八36)。这个宣告,说明世上的帝国都是靠武力建立的。耶稣的国度是和平的国度,因为他是和平之子。他弥赛亚的一个名称是「和平之君」(赛九6)。当他降生时天使报告说,「地上平安归于他所喜悦的人」(路二14)。在他公开的工作中,他来传和平的福音(弗二17)。他自己不用武力,他也不准许其门徒使用武力(约十八36)。他颂扬和平的美德,特别提出使人和平者的祝福(太五9)。他留给门徒唯一的遗产是平安(约十四27)。藉着死,他完成了神人之间和睦的工作(弗二3),也成就了人与人之间和好的工作(弗二14-15)。 他今日在地上所建立的国度是和平的国度(罗十四17),他的福音是和平的福音(弗六15)。这和平有纵横两部分。两方面都是属于福音的一部分,也都是属于国度的。 宣教士是基督的大使,也是和平的先驱。他要劝人与神和好(林后五20),他也要人彼此和好,过一平安的生活(罗十二18)。罪来到世界叫人与神为敌(罗一21-23),也与其邻舍为敌(罗三15-18)。人类的堕落不但叫亚当夏娃与神隔离,也叫该隐与亚伯对立为敌。在人与人和好之前,他必须先与神和好。 宣教士既是和平的先驱,那他就是一位献身从事叫人与人,族与族,国与国和平的使者。他要为一位在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亚拉伯人与犹太人之间,印度教徒与同教徒之间,以及非洲各部部落之间最好的和好的桥梁。 宣教士的年鉴中常常记载宣教士为了作和平的先驱而付上极大代价的模样。在宣教士抵达南太平洋群岛,各部落之间大大减低人口的生长。在这地区岛际之战成为生活的一部分。部落间的战争成为一种习惯。但当宣教士带来和平的福音后,这些战争就完全止息。 十八世纪欧洲的势力来到印度的次大陆而引起很大的战争。只有信义会的宣教士史瓦茨(Schwartz C.F.1726-1798德国的宣教士,一七五O年到达印度,其品德及教育工作甚其影响力)一个人一方面得到英、法、德的信任和尊重,另一方面也得印度教徒和同教徒的尊重和信任。当同教领袖阿里海德(Ali Hyder)拒绝直接与英国人见面会谈时说,「打发基督徒来见我,只有他们不会欺骗我们」。 在一九一O至一九三七年之间中国的情形如何呢?那时战神劫掠乡村。这些年间土匪常常抢劫绑架宣教士,有些被绑票而从来没有被赎,有些被杀死,有些死在监牢中。处在这样纷乱期间,多数的宣教士仍留守岗位。他们常常扮演和平使者的角色,调解双方的纠纷,阻止战争的发生,减少死亡和破坏的增加。在一九二三年最困难的时刻,一群宣教士签下一份宣言说:「我们一群美国的宣教士在中国是弟兄之谊与和平福音的使者,所以我们衷诚表明不用任何军事的力量来保护我们及我们的产业。如果我们被不法之徒所掳掠,甚至死在他们手中,我们绝不付款来赎,也不差派惩戒部队,也不要求任何的赔偿」(见比维R.Pierce Beaver)著「和平的先驱」一书二九面)。 近年来宣教士仍然扮演「和解」和「和平」的使者。在奈几利亚、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布隆地、越南、苏丹等国,他们保护民族政治的领袖如保护宗教的领袖一样。组织建立难民营,参与消除战争和恢复和好的工作。其中不少得到政府的勋章和奖励。 (三)基督的国度是爱的国度 在他上十字架前与门徒的谈话中,耶稣说,「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约十三35)。保罗写道,「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唯有彼此相爱,要常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十三8-10)。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是一个尽心爱主他的上帝,其次是爱人如己(太廿二37-39)。根据保罗的观点,爱是最高的品德。没有爱心,一切道德都是虚假的(林前十三1-3)。 耶稣基督表达神的爱不止在言语上,更是在实际的行动上。彼得说,「他周流四方行善事,医好几被魔鬼压制的人」(徒十38)。他是爱的君王,他在地上所建立的国度也是爱的国度。 宣教士是基督的大使,也是爱的使徒。一个成功的宣教士需要许多的条件,但最重要的条件就是爱。如果他没有真实的爱,那他更好留在家中。一个民族能否接受宣教士,完全要看这位宣教士有没有真实的爱心,如果当地人民发现宣教士有真实的爱心,那么他们会饶恕宣教士一切的过失,如果他们发现宣教士没有真实的爱心,那么宣教士的一切善行都不会被接纳。 宣教士单爱他们的灵魂是不够的,他也要爱他们的身体。他要以他们是个完整有灵魂体的人,而不是单有属灵一部分的人。这是耶稣所留下的模样。耶稣是不分彼此地服事人,他服事人,不是看人对他所传信息的反应态度如何而决定。无论人如何攻击他,反对他,但他仍不失去天父的爱。所以他的爱在言行上是一致的。如果有人感谢,他也接受。有一次他医治十个大麻疯的病人,只有一个同来归荣耀给神(路十七17)。他为每个宣教士留下如何表彰天父的爱的模样。他爱罪人,不是因为他有什么可爱的地方,乃因为他的本性就是爱(约壹四16)。 近代宣教运动的特点就是每个宣教士所表现爱的精神。无论何往,他们都看顾关心贫穷的,软弱的,有病的,堕落的。他们在言语与行为上实际表达基督的爱。 三世纪之久在非洲与拉丁美洲之间修酷的奴隶贸易,奴隶船只上不合条件的设备和处理,有一半黑奴死在海中。耶稣会的宣教士在迦太吉那(Cartagena)海口收容他们,喂养他们,洗他们的伤口,医治他们的疾病,告诉他们关于基督的爱,为那奄奄一息的人施洗。十八世纪初叶,莫拉维会的宣教士为了要进入黑奴中去传福音给他们,甚至出卖自己为奴隶,而在奴隶中分享基督的爱。在印度第一位救世军的宣教士,他自己成为「不可触摸的阶级」,生活在他们中间,然后将福音的喜讯传给他们。近代的德勒撒修女(Mofher Teresa)他一生献身加尔各答贫穷的人民中间,服事他们。(见莫吉利助(Malcolm Muggeridge著「神的荣美:加尔各答的德勒撤修女」一书。) 早期的宣教士都是一些奇特的男女。他们以「等同身受」的关怀攻击当代的社会恶习。如在印度的童婚,寡妇陪葬,庙妓,不可触摸的阶级;在中国的鸦片贸易,赌博,缠小脚,非洲的奴隶贸易,酒类贸易,杀死双胞胎等。在全世界各地他们开办学校,医院,诊疗所,孤儿院,麻疯疗养院等。他们尽力救助那被自己社会弃绝的人民。 他们最大的动力是什么?那就是藉着圣灵浇灌在他们心中基督的爱(罗五5)。这些爱的使徒,他们奉基督的名和灵进入世界去服事人民。他们将基督教信仰的中心,舍己的爱,永远不变的爱传达给世人。比维(Beaver)在其「和平的先驱」一书第七八、七九面中写道:「每个宣教士,不论他是按立的牧师或平信徒,是传道人或社会工作者,是教师或经理;都将神的父爱与基督兄弟之爱表露无遗。神的爱是藉着个人对别人无私的关怀而表达的。以神的眼光看出那个人的价值,为基督的缘故来爱他们」。 当拿破仑被放逐在圣赫琳娜岛上后,他对朋友说,「亚力山大、该撒、查里曼和我都建立了帝国,我们靠着天资、武力建的帝国现在到那里去呢?耶稣基督用爱所建立的国度,今日不但屹立,且有数以百万计的人,愿为他而死」。(见美德(Frank S.Mead)编的「宗教节录百科全书」五六面)。 耶稣基督是真理的王,和平之君,爱心的主。他所建立的国度是真理、和平和爱心的国度。当日子满足的时候这个国度要完全实现。真理必要得胜(诗八五11);和平必要伸张(赛九6-7;爱心必要永存(林前十三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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