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所发生的事件与其意义
基督教的信仰肯定耶稣基督确实死过,并且确实已从死里复活,这并不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这是很棘手的历史事实,如果这些事未曾发生,则基督教信仰就完全不可靠。然而,福音并不是仅仅宣告这些历史的事实,或仅止于钉死与复活的事件本身而已,乃在于基督徒信仰的核心意义。耶稣的死是历史事件,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死则是福音20。
我们可以藉着罗马历史上的一个事件来探讨这一点。在基督降生前四十九年,凯撒(Julius Cae-sar)大帝从今日的法国率军南下,有一点值得注意,他们必须渡过一条河——义大利中部的卢比孔河(Rubicon),渡过此河并不困难,也不需要英雄式的作为,更不像美国西部拓荒者所遇见的广阔湍流。渡过卢比孔河的行动本身并无历史意义,然而那条河位于罗马元老院直辖区领土的边界上,因此,渡过这条国际性的界限无异于表示凯撒向罗马宣战;那看来并不重要的行动,却挑起了历史上最有名的内战之—。
当时,只有特别有见识的人,才能了解凯撒的行动所透露出的讯息,其他的人们都只注意到有一小群军队正渡过一条不重要的河流,每天都有人过河,即使是军队过河也没啥希奇的,何况那种事情正是部队操练的重要项目之—。
因此,我们所着重的并不止于发生的事件,而在于该事件应如何解释。原则是相向的,无论我们所探讨的是凯撒渡过卢比孔河,或是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又从死里复活,皆应对该事件的历史意义加以澄清,在新约里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过程,尤其是在保罗的书信中。
首先,使徒在早期所传讲的福音围绕着一个简单的主题——他已复活!被钉死的那个人,他已从死里复活了。因觉察到此而产生的全然喜乐,是使徒行传中早期信息的主题,但渐渐地,我们看到开始有持续的反应。复活到底还有何意义?我们如何在复活的亮光下寻找十字架的意义?对十字架直接的解释——耶稣死于天谴——因着耶稣的复活而彻底被推翻,复活使那些反对耶稣的人所作的判断显得十分荒谬;因此,复活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关于耶稣的启示?
在我们进一步探讨前,不妨先来思想一下21。首先,耶稣的复活证明了他——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那位——是神。「以色列全家当确实地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徒二36)此处的「主」字非常重要,它是指至高无上的权柄,复活赋予耶稣一项权柄,那是当他传道之时就已经具有的,但并不为人所知。如今耶稣身分与权柄的秘密公开了,复活表明耶稣的言行具有与神相同的权柄——回想起来,这与他传道时的宣告完全相符。举例而言,耶稣曾宣称他能赦免人的罪,因而触怒了在场的许多人(毕竟,只有神才能赦免人的罪)22,如此看来,他这项行为是有确实根据的,虽然在当时并未为人所公认。
那么,耶稣是谁?复活之事清楚的指出:仅仅将耶稣当作是一位良善的宗教老师之任何想法,都是肤浅并错误的;这一位是以神的身分行事,以神的身分说话,他代表神并且将神表明出来。「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十四9)。新约里将此耀眼的内在光芒作了概要的叙述:耶稣是神的儿子;正如保罗所说,耶稣「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一4)。在新约中用父与子的意象来代表神和耶稣基督,实在有重大的意义。这表示,虽然宣告耶稣与神同样都是神,但仍有所区别。复活证明基督的神性,这是新约圣经和基督教信仰最令人震撼的主题之一;此一亮光通常是以「道成肉身的教义」来说明。换句话说,神成为我们之中的一个——成为一个人——而这个人就是耶稣基督23。
若耶稣就是神,则一连串有关神的启示就明显地呈现在我们眼前,而其中的每一项都足够写一本书。在我们进一步探讨之前,先来思想其中的两项。其—,众所周知,要谈论神是极其困难的,部分原因是由于我们很难描绘他。对一般人而言,神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然而如果耶稣是神,我们立刻就有了前所未有、最佳的视觉辅助。耶稣就是神所给我们的视觉辅助,他要我们去运用,看见了耶稣就是看见了父。
新约圣经宣告,由基督的死可以看到神的爱,这是惊人的启示,是福音的主要依据,也是基督教会最珍贵的资产之—,而这一切皆奠基于基督的神性。假若耶稣基督不是神而只是人,则十字架只显示一个人对别人的爱,那是人的爱而非神的爱。十字架显明神对我们的爱,因为是神的儿子为我们上十字架;如果忽略基督的神性,将十字架意义的整全性予以淡化,则我们就只得着一半的救赎。
道成肉身的教义不只是生动地谈到神的爱,还包括谈到他的人性,世界的造物者决定来到他所创造的世界,不是以罗马皇帝的身分坐在大有威严的宝座上,而是以一个婴儿,诞生在帝国的某个偏僻角落的低贱处所。神自己降卑,卑屈的来到我们的地方与我们相会——因此,如果我们要与他相会,我们也必须谦卑。
由此看来,钉十字架与复活的事件都是向我们说明神的本质,但还不止于此。设若使徒行传的第一篇讲道主要是宣告复活的真实性,则其后面的写作,主要就是反映十字架的意义。耶稣基督已经为我们,以及为拯救我们而复活了,钉十字架与复活是分不开的,复活揭开了被钉者身分的秘密。神的儿子在加略山受苦受死,世人为何应该听信这些?又能从中得到什么益处?
这些都是基督教神学所要努力探讨的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复活向我们显明耶稣是神,告诉我们那位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身分,明白显示他不是普通人,而是神道成肉身。当我们认识了那被钉死的是谁,能够从加略山得到什么亮光?十字架又如何带来改变?
改变生命的十字架
神学的参考书通常都是属于最枯燥的书籍,为什么?身为大学的神学教授,这个问题经常让我感到十分尴尬,「既然基督教的信仰如此美好,为何作研究的学者往往将它弄得单调乏味?」当这个问题提出时,我自己也包括在内。
此问题的答案,可能是由于参考书的作者们通常和一般基督徒的日常生活或崇拜没有接触,因此未能接收到基督徒生命中充满活力的脉动。不过,我认为还有其他的原因。人们提到基督教时,很容易把它当作纯属理论,当成某种哲学,仅适用在学术上。
但基督教之所以能够持续下去,是由于它拥有改变人们生命的能力,基督改变我们的方式,使我们想要了解十字架的意义。神学家之所以发展出十字架的理论,是因为他们必须解释十字架如何、又为何能让人们产生如此大的转变。
新约圣经记载了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对人们的影响,彼得、马利亚、保罗等人,他们的人生因而被扭转过来。如果你对基督教历史感兴趣的话,还可以将这份名单作大规模的扩充,包括我们自己在内,当时我们并不在加略山,我们透过信心而知道它。十字架将我们的人生整个颠倒过来,怎么会这样?假若它对人们有如此大的影响,则十字架与耶稣的复活必然存在什么来源与能力?简化是危险的,然而在「福音的旨趣在告诉我们耶稣对人们的影响,而保罗书信的旨趣在说明他为何能够有如此大影响」;这简单的看法中,却存在着真理。福音
关乎事实,保罗则提出理论以说明那些事实。
每一本神学参考书中都有一部分在探讨十字架的意义,最常采取的是「赎罪理论」(theories of the atonement)的笨拙说法;基于两个理由,我希望此一说法能完全被撇弃。第—,在普通的英文里面,「救赎」(atonement)一词已失去其意义,它听起来陌生而不达意,令人听了露出一付目瞪口呆、茫然不解的表情,或许这个词在过去曾代表某种意义,但现在却只会引起困惑。如果我们要向人传达十字架的意义,我们就不能使用那种对大多数人已失去意义的字汇。
第二个理由是有关「理论」(theory)二字的使用,好像必须一五一十地向我们说明,神到底如何透过基督的十字架来拯救我们。然而新约圣经并非如此,它所探讨的并非是有关救赎的错综复杂细节,它向我们呈现的一连串意念,表达出基督透过他的受死与复活为我们成就的事,它主要在宣告一项事实: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有能力改变我们。还有许多精采的事实为例,使我们能看到这个能力。
基本上,新约圣经所关心的有六方面:
1.它声称,因着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有新事发生了。
2.它宣告,因着十字架,神和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有了戏剧性的改变。
3.它证实,十字架有能力改变我们。
4.它帮助我们思考,因着十字架的缘故,我们与神有新的关系。
5.它告诉我们当如何做,才能接受十字架的改变。
6.当我们得着改变之后,它带给我们新生命与新生活的指引。
神学家可以(或者说必须)试着将新约圣经中的意思想清楚,然后,他很可能最终发展出有关十字架意义的理论;这并不坏,因为透彻思索信仰的内涵是我们基督徒的责任。然而我们必须了解,即使是以新约圣经为依据,思索的过程事实上仍是在新约圣经之外的。神学家自由的谈论「赎罪理论」,毕竟,每一种专业皆有其专门用语;这些专门用语根本派不上用场,但他们却仍然使用于其言谈与写作中,即使他们的听众或读者早已感到困惑不解。
基于上述原因,我一点也不打算使用「赎罪理论」一词,我将以「拯救的意象」(image of salvat- ion)取而代之,以此方式描绘并说明,神藉着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为我们成就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