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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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圣经的态度

以为内中有永生: 听主耶稣讲话的人,相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当然对神的存在从没怀疑过;他们也相信永生,不是只以今世生活为足。这样的人,可说是合格的宗教人。

但可惜,他们对圣经的观念是错误的。现代人对圣经,仍然多没有正确的认识。有的人对圣经的估价偏低,以为圣经只是一些道德规律,一些好的教训。在另一方面,有的人对圣经估价偏高,以为只要读圣经,就可以得到永生。这都是错误的。

实际上,圣经不能叫人得永生。这是主耶稣基督亲口对我们说的最重要真理。他说:

   "你们查考圣经,因为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五:39)

这是说,你们查考圣经,以为可以找到永生的方法;可惜你们找不到。圣经只指出一条得永生的道路,就是主耶稣:"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现在的问题是"不肯到我这里来”。这给我们看见,人的固执和愚昧。结果,那些热心于读经的宗教人,竟自绝于永生的门外。

有一位圣徒说过:没有主耶稣,而只相信神,他所信的不过是抽象的观念。主耶稣到世上来的时候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来一O:7)。 这是说主耶稣为我们的罪作了赎罪祭。因为在旧约的时候,人因为有罪阻隔,绝不能进到神的面前,必须藉著祭物的血,遮盖人的罪。主耶稣是用自己的血立了新约,使信他的人得称为义,得以进到神面前,不至灭亡,而得永生。

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林前一五:3)

耶稣基督的复活,是基督教信仰的中心:一般都这样讲,但事实上不尽正确。

当保罗在雅典讲道的时候,当地的希腊人,听了他所讲说耶稣复活的事,有的只当作是"传说外邦鬼神的”,因为他们的神话中也有类似的事;有的虽然也有兴趣,却不过当作又一项"新闻说说听听”(徒一七:18-21)。 这样,虽没有引起严重的反对,但跟信而得救的距离还很远。听众似乎是了解所传播的信息,却没有真的接受。

在耶路撒冷的公会中,保罗表明自己的立场:"我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孙。我现在受审问,是为盼望死人复活”(徒二三:6-8)。这一次引起了情绪高涨的分争,却没有叫人相信的结果。

非斯都受理审问保罗的案件,他简略叙述案由时说:"不过是有几样的辩论,为他们 [犹太人]敬鬼神的事;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著”(徒二五:19)。

他如此轻描淡写,把保罗以生命见证的福音,说成了不足轻重的人的不足轻重的事。在他的语气中透著意外,认为没有构成争讼的理由。这些人的情形,都说明一项共同的事实:单说复活的事,不能叫人得救,不论其接受与否。

在另一次的传道旅程中,保罗到了帖撒罗尼迦犹太人的会堂。保罗"本著圣经与他们辩论,讲解陈明基督必须受害,从死里复活;又说:‘我所传与你们的这位耶稣,就是基督’”(徒一七:1-4)。

这次的结果不一样了:有些犹太人,也有虔敬的希腊人,并有不少上层阶级的妇女。为甚么呢?因为这些听众听到的虽是类似的话,同一的信息,但他们晓得圣经,接受圣经所证明的耶稣是基督。

从那里,保罗到了庇利亚。那地犹太会堂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查考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结果如何?"所以他们中间多有相信的,又有希腊尊贵的妇女,男子也不少”(徒一七:10-12)。这些人的相信,因为他们知道所信的是甚么,知道了圣经所见证的基督。

从五旬节开始,使徒们的讲道,总是引用圣经,证明耶稣是基督;神的儿子照圣经所说,为人的罪受死而复活,使一切信他的人,罪得赦免,而有永生。这才是完全的福音。

所以保罗总结福音的内容:

    我当日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一五:1-4)

照圣经所说,这才是使人因以得救的福音:人有罪,罪的结局是灭亡,所以需要得救;圣经证明基督耶稣是人类唯一的救主;基督耶稣为我们死而复活,成就救恩;人信圣经所见证的基督耶稣,接受他而得救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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