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生


  本段主要以信徒复活与不朽为课题,和其中过渡时间的情况。复活在当时犹太人中是重要的话题,曾引起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的失和。前者接受(艾色尼派亦然),后者则拒绝。对耶稣的复活教训方面,我们需从这种背景中来研讨。



符类福音


身体复活

  从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对复活问题的不同观念看来,我们应先检讨前者想用一个诡异的故事陷害耶稣的事(可十二 18-27 = 太廿二 23-33 = 路廿 27-40)。这问题是试探耶稣对身体复活的意念。如果一个妇人曾与七个兄弟结过婚,复活后他将属于谁呢?耶稣针对他们的错误作了解答,说结婚不属于复活的形态,并拿这形态与天使作比较。耶稣更进一步地说明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并用神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关系为例。全部符类福音都有记载。
  这类辩论方法是典型拉比式的,耶稣用旧约经文(出三6)来指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认为犹太人这些祖先仍以某种形式存在。虽说这种辩论法似乎有些奇怪,却不能否认耶稣确定一种与撒都该人相反的复活状态的存在。路加记载耶稣对复活的话语,比马太、马可的更为明显,他说到『算为配得那世界,与从死里复活的人』,断言死人一定复活。路加也记载耶稣所说,义人复活要得着报答的话(路十四 14)。
  另一句有关犹太人祖先的话,记载在太八 11f.= 路十三28f。,提到许多人从东从西来到神的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唯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在那里哀哭切齿。这些话在某种方面也有身体复活的意思。
  在山上宝训里,耶稣论到奸淫,他说到『全身』丢在地狱的可能(见下文地狱一段)。再者,耶稣警告门徒要怕那能将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太十28),也是表明在来生里身体的重要性。
  在符类福音里,我们找不到太多死后生命的资料,但我们却能于以肯定。耶稣也没对复活后的身体性质,或死亡的性质提供什么资料,这两者在保罗书信中都接触到了。约翰福音中有些重要话语对本题有些助益,给符类福音作了正面的补充。
  另外一个问题:耶稣有没有支持灵魂不朽的概念?灵魂不朽有别于身体复活,这是希腊的说法,如柏拉图。这是一半由于他们相信身体是物质的,而物质是邪恶的,所以会败坏。根据这种看法,所有人的灵魂都是不朽的,肉体则不然。但新约却不支持这种显然的二分法。实际上,符类福音前述的经节,没有一处支持这类观念。到讨论保罗的来生教义时,我们将对这主题作更详细的探讨。

过渡时期
 
  过渡时期指信徒死后到末日复活之前的阶段。符类福音虽没有直接的资料,但有些有关经节颇值得我们注意。在旧约里,阴间被视为幽冥的居所,但在间约时期,阴间被视为死后到审判之间的阶段。在耶稣的教训中,阴间(sheol)一词已改用 Hades,在符类福音出现了三次(太十一 23;十六 18;路十六23)。讲到迦百农必坠落阴间,耶稣是指这城完全的毁坏,这里的阴间是喻意用法。论到教会时,说阴间的门不能胜过它,显然是与人类对立的,也是一种暗喻的用法。
  第三次出现在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路十六19-31),是说到被一道无法跨越的深渊分隔的死人居所。以诺书可以看到类似的记载,可见这是当时犹太人的一般观念。由于这个比喻明显是道德性的,而非教义性的。若以此推论耶稣是说到死后的情况,似嫌不足,因这比喻的重点是说到财主的自私生活。其中也没提到人死后会改变形态,实际上却含相反的意念。唯一能确定的,是这比喻中混合了死后存在的事实。如果说死后仍是个谜,那么这比喻就没有意思了。再者,死后的情况是直接与其生前行为有连带关系。因此也引起是否是告诉我们死后情况恰与生前倒转的问题。但不管如何,我们不能说耶稣一定有这种教训的意念。
  拿这个财主来说,这比喻的重点是在他如何运用他的财富。他完全自私享受,而不关心他的社会责任。事实上,他是撒都该人对人生看法的典型代表,他们从未想他一生的行为会影响他死后的生命。他们或许不信死后有生命,即使有人从死里复活来告诉他们,他们也不会相信。这里又使我们看到,圣经的见证(摩西与先知)已足以表现死后的生命,这不是由于对这主题的外在教训,而是由于神本性的启示。
  另一段经文也和当前讨论的问题有关:路廿三 42f,提到耶稣对垂死恶人的保证,允诺他在那日就能与他同在乐园里。由于这话是耶稣回答要在他得国降临时纪念他的请求,因而引起国度与乐园之关系的问题。对此问题有两种可能的解释:一是以乐园为耶稣与这恶人等侯国度的过渡地方;另一则以乐园为天堂的同义词,而耶稣在当日已进入了天国。在间约时期里,以乐园为义人灵魂在过渡期间的安息之所,似支持第一种解释,而林后十二 3和启二 7则以乐园为天堂的一种表征,又似乎支持第二种看法。
  这两种解释对基督的复活与再临都产生难题。我们只能这样说:这段经文或许提供了过渡期间的资料,但并非如此不可。但更能确定的是,这个曾经犯错的人,他的请求似已包含了悔改,因此在死后可与基督同在。

对死亡的态度

  我们若不对死的问题先作些检讨,以后的探讨便不会完全。当然,一个人对死后生命的相信与否,会影响他对死的态度。许多人避免谈及死亡的问题,且认为任何因谈到死亡而引起难题的人是病态,耶稣却从未采取规避的说法。在他的教训与榜样中充满了对此的灵感。在当时,人类生命是卑贱的,因而常发生凶杀致死的事。孩童也以出丧当作游戏玩(太十一16f.;路七32)。所以,一般讲荒凉无人居住便是死的一种描述。在路加的圣诞故事里,西面说到得见基督,他便可安然离世(路二 25-35)。他是因知道基督的到临,而愿面向死亡。
  符类福音中的『死』常用复数,具有许多关于死亡的观念。『死』一字在用于各个人时,含有无人可避免之意。在一些比喻中,有因暴力致死的(太廿一 39;廿二 6)。耶稣哀悼先知们被杀(太廿三 37),又称他的一些门徒也将被杀(太廿四9;路廿一16)。我们所关心的是,耶稣对死的看法如何。我们注意到,耶稣不同意苦难和死亡会特别因人犯罪而发生(如路十三1-5所引的例子)。虽然摩西律法看死亡是污秽的,谁摸了死尸就不洁净(参太廿三27,粉饰的坟墓),但耶稣却不教人坚持这种看法。他没有说过一点点关于死能败坏人的话。他对死持敬重的态度,且不受其辖制。
  我们在此需进一步思想『睡』即死的说法。这思想在希伯来人观念中,颇为熟悉。在耶稣说过的一些案例中就可以得到解释。旧约以『睡』表明死的概念时,常在该段经文中以隐喻的方式表达。在间约时期,则常用为死的同义词。耶稣使睚鲁女儿复活时,所说的话是:『她不是死了,是睡着了』(太九24 = 可五 39 = 路八 52)悼丧者不懂耶稣的意思而嗤笑他。另一方面,假如耶稣所说的只是指她昏睡了,那么整个经文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所有福音书作者,都描述她是从死里复活了。
  我们对『睡』的象征意义,应作如可了解?有人认为,从神的眼光看,『睡』就是死的描述。不过,这意义含有『睡』是从死到复活间的光景,在福音书中我们找不到这种看法(参耶稣对十架上将死强盗所说的话,称他将立即在乐园里,是说出人死后仍有意识地存在)。从那些悼丧者的观点来看,应认为这女孩的『死』转变成『睡』的状况,因后来她是从睡中苏醒过来了。我们可以总括来说,从基督的大能看死,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看法,他自己是不能被死辖制的(看下段与拉撒路之死的相似之看法)。
  对耶稣如何看他自己的死,我们必须作一些解释。上文(上册,页534f.)已从他的叙述和看法,说出他的死与人类的罪有关。因此,耶稣了解自己的死,含有特殊的意义。耶稣对自己的死,和别人对这意义的了解不同。不过,耶稣对于他的肉身经历死是否也与凡人不同?某些学者认为,耶稣所以看自己之死是一种苦难,是因他畏惧肉身的死(在客西马尼园,太廿六38 = 可十四 34 = 路廿二 44)确实,说到耶稣对死感到战栗,是说出了他真实的人性,因为全人类都将面临死亡,而死也是全人类最惧怕的命运。
  但是,这种解释并不能因记述苦难的资料丰富而以为圆满,我们务须注意耶稣看自己的死是有不可磨灭、非凡意义的存在;但这是所有其他人类从未经历过的。我们必须考虑一个无罪的人,甘心情愿背负全世界人类的罪孽所产生的果效。并且,如果耶稣的畏惧纯属肉身方面,那么耶稣在十字架上呼叫神为何丢弃他的话,就无从解释了(可十五34 = 太廿七46)。是因为耶稣背负了世人的罪,而必须与神分离,所以他在十架上有这样的呼叫,这解释岂不更合理!



约翰著作


身体复活

  约翰福音中,直接与身体复活有关的经文主要有二段。第一段是拉撒路复活的记载,我们要探讨的中心经文是:约十一21-26。约翰对复活的教导,和符类福音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当耶稣宣告拉撒路将复活时,马大立即以为他说的是末日的复活(约十一23f.)。无疑地,在她思想中某种未来的复活将会发生,只是对复活身躯的性质并无详细说明。
  我们不能说,耶稣回答马大有关复活的问题时他所说的性质有所不同,因为这关系到耶稣自己的复活。耶稣说:『我是复活和生命』(约十一 25)时,是要使信徒明白,他们将来的复活就和他的复活一样,并以此澄清人们对复活的观念,所以他说:『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耶稣的话语中并没有特别指身躯,却清楚告诉信徒,相信他就可期盼得着生命,而非死亡。这种对不朽的坚决宣告是无可否认的。以后耶稣使拉撒路以肉身复活,使人有理由相信他所指的不朽,不是离开复活的身躯而独存。的确,在耶稣说『我是复活(即中译:『复活在我』)时,含有他自己复活后的身躯,即以后信徒复活身躯之样式的意义的。
  另一段是约五25-29,复活与审判紧紧相连。耶稣形容将来的事,说:『时候将到』(25,28节)。这事更指明是『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29节)。这里的『生命』,其涵意纯粹是属灵的,排除了坟墓裂开、死人起来的意思。这段经文当然是看每一个人都必复活,即使善与恶复活后的结果有天渊之别。最后『得生命』与『被定罪』判然不同。我们必须注意,耶稣没有把义人复活的时间从不义的人复活的时间分别开来,这不论在约翰著作或符类福音都是一样的。它们被认为是同时发生的。

过渡时期

  我们已看过符类福音记述过渡时期的资料很少。在约翰福音中这类资料更少。有人看约十四2:『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含有指某些特殊地方的意思,可能是指过渡时期。经文强调『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的这种期盼,先假设义人死后可立即到父所在的地方去。约十七24,耶稣祈求父所赐给他的人也同他在那里,也是相同的主题。在那种光景中,他们将看见父所赐与子的荣耀。因此,我们不认为信徒在死后与基督同在之前,中间会有任何一段时间的距离,虽然经文并非绝对排除这种意见。本段经文的重点,断然在称述与基督同在的幸福,很难是指一般暂时的时光,或是无意识的一段过渡时期。

对死亡的态度

  约翰福音中有些地方谈到死的话题,耶稣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约八51)。犹太人辩称耶稣是被鬼附了。这也难怪他们有这样的想法,因他们能清楚想到,耶稣忘了人是有血肉之身的死哪!他们指出,即使亚伯拉罕和先知们也都死了。耶稣未照他们所质问的回答,但在最后看出,耶稣所说的显然不是指肉身的死。就在这段经文中,他说:『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八 58)。这经文重点,是在阐明耶稣的属性,而不在告诉我们有关死的事。但值得注意的是,耶稣所说的不『见』死,犹太人评击他时,却转变为『尝』死味了(约八 52);我们可推测是由于两者的意义相同的缘故。耶稣的意思必然是说:跟从他的人将经历与其他人截然不同的死的经验,他们将免除对死的恐惧。有一种解释,说耶稣所指的是属灵的死,这是他的门徒将不必经历的。这虽有可能,但在前文并未为听者设下这种想法上转换的伏笔。
  在拉撒路的段落中,有二处关系到我们的主题。约十一4,耶稣说:『这病不至于死,乃是为神的荣耀』。此处必然看拉撒路生命的重获,乃胜过肉身之死。但这对我们认识死,除了明白死并不妨碍神的荣耀外,并无太多助益。第二处是约十一11:『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约翰注解说,虽然耶稣随后立即向门徒解释拉撒路是死了,但最初门徒以为耶稣是真的说他睡了。我们曾注意过符类福音中睡和死的一项不同之处,这里耶稣再次以睡作为死的代用词。像在使睚鲁女儿复活的事件中,基本上是同一个概念,即死不是一种无意识的状态,或许反倒是人得了释放的一种状态。不论是拉撒路或睚鲁的女儿,在福音书的记载中,对他们所经过的死,都没有留下任何印象。
  就符类福音的资料而言,我们注意到关于主对死的态度有不同的看法。约翰福音没有记载客西马尼园的故事,但有类似的记载,约十二 27:『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什么才好呢?父啊!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经文再次显示耶稣并非怕死。耶稣确实了解自己的苦难(如十二 32所示),但最重要的是,他为『这时候』而来。使他受难的不是死这件事,而是这死的性质与目的。我们应注意前面一章,当耶稣看到死为拉撒路的家庭带来的悲凉时,深深感动而不禁哭了(约十一33-35)。从这两桩事,耶稣都不只单因人肉身的死亡而难过。约翰福音记载另一在十字架上的呼喊(约十九3O),正是死亡前一刻,却是得胜的公开宣告(『成了』)--把死的可怖变成了任务的完满达成。
  约廿一 15ff,耶稣复活后曾预言彼得将怎样死(18-19节)。福音书作者以为,耶稣看彼得的死是为了荣耀神。主的门徒若为了这样的目的,那么死对他们而言,是毫不足惜的了。当耶稣提到所爱的门徒时,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含有只有那些尚未死的,在他再来时才可能还活着(参可十三27)。到保罗时,他把这主题扩大了,但仍出自耶稣的教训。
  约翰书信的中心着重在今生,所以少讲到身后之事。但在约翰壹书,和约翰福音一样,多谈论永生,隐含有超过今生之意。再者,他每提到死,都含有与生之意相对、必要朽坏的涵意。在其他新约书卷中谈论最详尽的,似莫过于此了。



使徒行传


  基于本卷的性质,它对信徒复活的主题帮助甚少并不足为怪。本卷有关的主要陈述,是保罗在亚略巴古的讲道。以彼古罗和斯多亚两派人士,听到保罗讲耶稣和他的复活(十七18)。在亚略巴古最后的讲道中,保罗把先前讲到的复活之事简略地再说了一遍。保罗讲到神所设立的『人』,叫他从死里复活(十七31)。在听众中所引起的讥诮反应,可说明他们对整个复活观念的怀疑。对一个希腊文化背景的人说复活,由于他们接受的是柏拉图的思想,所以一定以为只是指肉身的复活,与不朽的灵魂不同。保罗强调基督的复活,立即使自己和占优势的雅典人的观念起了冲突。但是,这复活是他基督福音最最中心的信息,所以即使面对人的怀疑,仍无选择余地地照本宣科。
  在五旬节彼得较早的讲道中,有二次提到阴间(二27,31)。第一次是诗十六10:『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撒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第二处是解释他看到这话应验在基督的身上。诗句中所含的真理,较诸写诗者自己所领悟的更深邃。就他所言,这是生命与神同在与否的张力。前一句至少主张死后生命之延续。阴间和朽坏两者之相连,应用在基督身上是事关重大的,因为他不会见朽坏,所以阴间就不能对他产生任何作用。保罗在彼西底的安提阿讲道,从同一篇诗篇采用了同样的看法(徒十三35-37),他说出了大卫的见朽坏和基督之不朽坏两者间实情之不同。彼得和保罗都不曾把基督的复活连于信徒的复活。他们都只为传讲基督复活所产生的实效,即人类从此能藉基督而罪得赦免。
  关于死的主题,使徒行传没有更多详细的解释,只记载了几个人的死。有些事件中,死的临到似乎是神审判的临到,如希律的自大(十二 23)和亚拿尼亚、撒非喇的欺哄圣灵(五lff.)。后一事件中,路加仅仅解释全教会都甚惧怕。有二次死人得复活,即彼得救活多加(九36ff.)和保罗救活犹推古(廿9)。这二件记事中,都没有写到人们特别感到惊奇,虽当多加复活时,有更多人信了主。这些从死里复活事迹的本身,都没有告诉我们任何关于死后的情形。
  另一发生在使徒行传中的事,却需加以解释。路加记司提反之死用『就睡了』一词,虽然他紧接着说他死了(七 6O;八1)。这和福音书中所引述的一致。路加或许是想以司提反临死时内心的平静,和外面暴民的残暴作一对照之故。路加当然想强调司提反对谋杀他的人的态度(主阿!不要将这罪加于他们,徒七6O),正和耶稣在十架上的祷告一样,在四福音中只有路加如此记载(路廿三34)。



保罗书信


身体复活

  关于来生的情形,保罗讲到的较多,但有些问题他也没有解答,尤其是对复活后的身体。关于这类问题,首先我们应注意他相信信徒复活的证据何在;建立他这样信念的,有好几段经文。
  首先我们思想腓三 2Of.:『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他……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这段话中,有两个重点。一是讲到在耶稣再临时的改变,一是最后他们的身体要像复活耶稣的身体。信徒的复活身体和耶稣的复活身体之紧密关联,是了解保罗对此教训的关键。无论怎样,我们必须注意他不是指主的血肉之体被高举。这导致很多学者争论,说他不相信这一点。应该是说,耶稣的属天身体才是『荣耀』的组成。不过,因为在文法上用来形容将来身体的『荣耀』之词,和形容我们现今身体之『卑贱』的所有格名词相同,所以这卑贱不可能是指身体的形状,而是指性质,因此这荣耀也必指身体的性质而言。因而这话既不是指主的实体,也不是指信徒的实体了(复活后的)。
  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保罗有对复活的完全讨论,其间再次把基督的复活连于信徒的复活。该章前半部,旨在确立基督复活的事实,并指出假如基督没有复活,则基督徒的信仰就极为可怜了(参林前十五17)。后半部讨论很多不同问题,总结为:『死人怎样复活?带著什么身体来呢?』(35节)保罗的回答,带我们进入两个主要的范畴:种子的比喻和亚当--基督的比较。因这章的前半部用亚当的类比,也在罗马书五章引用,所以我们先讨论后半部。
  亚当--基督的类比,在阐明复活身体时的解释,同样是牵涉到基督的位格与工作两方面(见上册,页398ff.)。林前十五 22,保罗说:『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有些人据此而支持宇宙复活得生的说法。在下文详论复活的范围一段中,将作进一步解释,现今我们所注意是,在复活基督生命与信者生命之间必有一定的关联。经文中看复活基督乃『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O,23),是对信徒将来的一种保证。
  当保罗在林前十五45再次提到亚当--基督相似之处时,作了两者间重要的区分,他称首先的亚当是『活的魂』(原文直译),而末后的亚当是『叫人活的灵』。虽有人以为保罗乃附和 Philo。以末后亚当之基督指『天人』,但事实上 Philo 的天人是指首先的人,而非末后的人。哥林多信徒亦可能受了philo 观念的错误影响而有这种想法,因而保罗针对这点予以纠正。这样的解释似乎更为合理:保罗的启示直接从旧约而来,他企盼人们注意到属亚当和属基督的人,两者间在灵性潜能上有本质上的不同。接受生命与赐生命者,是极为不同的。
  称基督是赐生命的『灵』,并非意味复活的基督是没有躯体的。这在认识信徒复活的身躯上,很重要。假如基督能赐与生命(即使之复活),他也就能赐与人类像他自己所拥有的同样生命。讲到未后的亚当,基督是所有人类能拥有圣灵最高尺度的代表。我们所认识的亚当和基督间的不同,并无实际形体上的不同。亚当和基督,实际上都被描绘成『一个人』。
  第二个主题,在林前十五35-44种子的比喻。保罗在此企图回答人们对复活之死者有怎样身躯的问题。在讨论此问题时,必须先研究希腊对复活身躯所持的怀疑主义。保罗用种子的比喻,可能是专为回答刚潜入教会的怀疑主义。这种子比喻得以成立的唯一理由是:这是神的能力,使死的东西能再复生。这不仅是一个比喻,它说明了新的生命不只是旧生命的再版,而是超过旧生命的。人若没有看过死去植物的种子再生,就无法测知种子中蕴含有无限更荣美潜藏的生命。保罗认为,复活身躯虽承续于今生血肉之躯,但也是经过改变了的身躯。保罗的结论无可避免的是:它是某种荣耀的身体,但也和现今血肉之躯直接有关。从他观点更进一层,他认为每一类种子都具有它自己的形体(38节),这意思是说:种子和长成的植物之间,有其必然相连的关系。一粒小麦种子绝不会长成一棵大麦。如此,保罗延伸到自然世界中,无论是动物世界或天上的形体。他解释说,按照神的大能,必给予被造一个合适的形体。
  使徒应用此理,乃称死人是被复活成『不朽坏的』(42节)、『荣耀的』和『强壮的』( 43节)。他成为『灵性的身体』(44节)。因为『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5O节),这样的改变是必须的。唯有不朽的才能承受不朽的国。保罗看从朽坏之实体到不朽坏之实体间的变化是持续无间的,这似令人产生疑问。但从上文所提『灵性的身体』,已清楚说明他是直接从『血气的身体』而来(44节)。两者都用『身体』一词,所称『灵性的』(pneumatikon)明显是指那与。『天然的』(psychikon)完全不同的实体了。我们对复活身体的认识,必须视它是『有血肉之身体』。虽有人辩称,保罗是否企图排除对『有血肉之身体』的想法,因他曾以sarkikon来称之,而不用自然的psychikon之躯称之。即便如此,保罗说这话的真正目的,是说我们现在天然的身体,将要复活成一灵性的身体。
  另一有关我们主题的重要经文,在罗八 11:『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这是对我们现有身体必有某些改变的另一保证。有人认为,这段经文完全不是指将来情况说的,而应解释为现今基督徒的经验。虽然这里含有一些这样的意义在,但基督的复活和我们必朽身体的复活之间的紧密关系,我们切不可弄混。而且,从上下文来看也并不是不能发现某些原则是适用于身体复活的,即使这段经文的主旨不一定在此。内住的圣灵是最明显的,透过他的工作,一切复苏、更新的过程,都由他完成了。这不仅是今世的生命,在一切赐生命和改变的过程里,圣灵的力量都是最主要的因素。加六8,保罗讲到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和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的对照讲述。因而,从整个必朽到不朽的过程,圣灵的力量是绝对不可少的力量。
  我们现在的着重点是最难解的林后五 1-1O。这可由林后四14所表达的信念于以清楚解释『自己知道,那叫主耶稣复活的,也必叫我们与耶稣一同复活,并且叫我们与你们一同站在他面前』。和罗八 11所述的极为相似。在哥林多后书五章,保罗讲到当我们『地上的帐棚』被拆毁了(亦即肉身死了)以后所发生的情况,他断言,『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1节)。
  这句话可解释为指个人或团体。一般认为,『房屋』即基督徒复活的身躯,是一个人的灵魂在死后或主再临时所居住的处所。因『房屋』一词是当时希腊文学中常用的词(参Phio,de praem.12O;de som.1.122),有些人认为,保罗是受这些希腊思想的影响。
  这看法在讨论保罗神学有关过渡时期的论题时,成为引发厉害争辩的主要关键(见下文)。其他讲到非人手所造的房屋,有『类专门术语』的意思,指一共同团体的涵意。在可十四58,记『我们听见他说,……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虽听见的人误会耶稣的意思,但无疑耶稣是想到那『在基督里(共同的)身体』(即他的教会)。类似的话语,可能出现在司提反所指新的殿一语中(徒七 48f.)。若林后五 1也是相同的概念,那么保罗的意思就是要确认那些在基督里的,主已为他们备有另一座『房屋』了。他们在信主时,已穿上了基督,当拆去地上的帐棚时,并不能影响他们一起已进入基督的身体里。像这样,『地上的帐棚』必亦属一团体性的,是所有在亚当里的人拥有的了。人们至今仍劳苦叹息,是因受这地上帐棚的限制。但我们在基督里的,是一直企盼天上来的房屋,像穿上衣服一样(林后五2)。
  同段另一引人深思的是第 3节的『赤身』( gymnos)。人们通常解释作不具形体的灵,因而认为这是一种在过渡时期中不具形体存在的意义(见下文讨论)。 今我们所关切的,是要正确了解保罗的思想,亦即把gymnos作这样翻译,是否正确妥当?再者,人们太注意所谓的希腊背景,而忽略了其希伯来背景。旧约里,在神的审判中,这『赤身』常与『羞耻』连用(参结十六 37,39;廿三 26,29)。因而此处必须看作是伦理上的意义,这在新约其他记录中也有支持的例证(参罗十 11;约壹二 28)。『穿上』(endyo)的意念,则是指信徒接受审判时,在基督里所具有的身分(见下文)。
  哥林多后书五章所显示之第三要素,是圣灵工作与保罗末世思想的明显关联。圣灵被赐给我们,作为『担保人(保证)』(arrabon,林后五 5)。这和圣灵在信徒复活中的重大关系紧接密合。从arrabon具有样本的意思来看,它含有用来保证以后产品品质必与之相同的意思。那么保罗的话必是说,圣灵现今是一种对生命的保证,保证现今这必朽的必在将来穿上那不朽的。
  我们接下来考虑的是,保罗是否有任何与复活身体不同的想法,像希腊人对灵魂不朽的观念;在保罗以后的作品中有足够的资料,只是有些解经家用灵意解经的方式,把它解成保罗拥有希腊的看法。然而,无论如何,当保罗讲到不朽时,他从来不是指人灵魂的不朽。他在提前六 16清楚说,唯有神是不朽的。对希腊人而言,一个人的死是他的灵魂从被囚的房屋(即身体)中被释放出来。但对保罗而言,不朽乃是神所赐的礼物。从保罗的整个教训来看,那些认为保罗拥有希腊对人死后生命的看法,自然是要被摒弃的了。
  关于所谓保罗对复活身体教导的发展,需作某些解释。不同的学者声称,保罗有四个阶段的进展。(1)犹太的末世信仰,以为死者进入坟墓是怎样的样式,复活时也是怎样。这似是从帖撒罗尼迦前书看出的。(2)属灵末世论的开始,他相信在复活的那一刻,圣灵将带来某种改变。这似是从哥林多前书看出的。(3)在人死的那一刻,带来一种戏剧性的转变。这似是根据林后五 1-8,相信信徒死后的身躯已预备在天上。(4)身体的改变在信徒的今生身上已经开始。这似是根据林后三 18及四 17而来。
  在决定支持以上四种理论之一前,我们必须看这种发展的结果是否为最佳的诠释。我们认为,只有在每一个新阶段包含并超越前一阶段的情形下,该发展才是真实的。但是,在保罗这么多复杂的资料中,要选择其中之一作为定论,未免失之草率。保罗表达他的看见,都是用一般最通俗的辞汇用语。事实上,倘若我们认为他是以不同的形式表达他的观点,虽然各有不同的强调,彼此间却完全没有自相矛盾,岂不是更合理吗?再者,在写作哥林多前书与哥林多后书这两封书信之间这短短的时间中,保罗不可能这么快改变他的看法。另一不能接受的理由是,被称为是保罗最早期作品的帖撒罗尼迦前书,和耶稣的教训极为相近,到了后期的思想却变成对耶稣教训的修正。这实在是不可思议,我们没有理由这样想。
  我们仔细比对帖前四 13ff.和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与哥林多后书四、五章后发现,保罗的末世观并没有在基础上有什么改变。倡导保罗理论发展学说的,是由于混淆了现今在信者身上所发生的复活实效和死后形体身躯的复活。事实上,保罗的思想同时包含了这两种情况。
  我们的总结考量,旨在决定信徒复活的范畴。我们先从林前十五22之『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开始,这是必须的。从字面看,这话似指不止是一种普遍的复活,且是普遍的救恩。这『众人』的字眼,与同节中『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的『众人』相同。这两句话,无论如何是说到所有『在亚当里』的都将死亡,而『在基督里』的也都将复活。保罗乃是在断言,『在运作的范围中,是其效果改变(modus operandi)之普遍性,而非其法律原则之普遍性』。重点不在『众人』两字本身,而是这众人必须是『在基督』或『在亚当』里者;众人两字是无法独存的。以上话语,除了适用于信徒的作用外,并未告知身躯复活的范畴如何,亦不能据此作一普遍救恩的教导。同段中有『各人是按自己的次序(tagma)复活』字样(23节),有人据此以为有分两个阶段的复活。但既然基督本身已是一次的复活,那么复活的圣徒已是另一次的复活了。我们无法接受这话是指基督复活后,再有信徒复活两个层次。
  在研讨现在这个主题时,不能不探讨保罗在帖前四13-18所说的,那活着等到主再来之人,要与死而复活者一起在空中与主相遇(详见下文)。照这记载,是否意味着存留的人也要像从死里复活者一样,同样有复活的身体;照保罗的看法,这似乎并无困难。这段经文的重点,不在于复活身躯的性质,而是存留者与复活者间的关系。帖撒罗尼迦信徒惧怕在主再来时,已死的人将不能再见到主的种种难题,保罗告诉他们,死者与活者都将无有轩轾。我们认为,保罗主张众人均将拥有一个同样的复活身躯,包括那些被提的人立即改变在内。保罗所强调的,是他们『要和主永远同在』(17节),却未对他们的情况作进一步的说明。除了在林前十五23的两个层次复活外,再没有其他说明。
  腓三1O-14,保罗所表达个人对未来的向往,已必须稍加讨论。究竟他所说『或者(ei pos)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11节)是什么意思?有人解释这是特别为殉道者保留的复活。可是在腓三 2O-21保罗主张,在主再来时每一个人都要改变形状,并不分是否为殉道者。显然地,殉道者并无特殊的复活。又有人解释说,这是保罗盼望自己能存活到主再来。但我们同样找不到支持的根据,尤其在腓立比书一章中,他十分清楚交待,他已预备好离世与基督同在了。
  假如 ei pos是『眼见将得』复活之意,那么这整句的意思就可能是使徒表达他对基督徒信仰的认识,亦即基督徒信仰的进展,必与其实际生活相符合。这说法在他所有书信中都有充份的依据,但是我们无法凭此就认为,保罗相信信徒得到复活是端赖其自身的努力。腓立比书所显明的,只是全图画的某一面,对全面的评估,必须参照其他教义方可(如因信称义等)。

过渡时期

  在讨论有关这方面的教导前,会产生两大关系密切的前提:第一是保罗说了什么,使人认为人死后到基督再来的复活之间有一中间的过渡地带存在;第二是,在那个时期,保罗是否赞同『灵魂睡了』的观念;这种情形长被用来和睡的经验相比较,说明灵魂处在一种无意识的状态。这一点,我们必须立刻否认,因为保罗从未正面讨论过这些问题。比起谈论人死后情况如何,保罗更多注意到复活时的种种情况。当然,也有一些经文指出他的思想方式。
  我们再回到林后五1f,我们在上一段已作了讨论,但因它是保罗对中间过渡时期教训的主要根据,不得不再作进一步的讨论。第8节是他最重要的话:『我们坦然无惧,是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最旱时期,有人假设『离开身体』即与过渡时期有关。现代也有多数解经者赞成这种说法。但我们可以清楚看出,保罗在此的目的乃是不愿让读者以为他们死后就将与基督分离。在罗八 38f.明白说明,死不能使人与神隔绝。在本段经文中的『与主同在』,是一种紧随『离开身体』而来的气势。从这样的了解,可知所谓过渡时期,若不是看它有主的同在,就不能是正确的看法。
  有人问:林后五 lff.是否悉为指中间过渡时期的语句?我们的回答是:所谓『离开身体』只能解作『离开必朽者的团体』之意。在此情况下,『与主同在』,则是指属灵生命的情况,而未指出身体的情况若何!
  另一论及过渡时期的话在腓一23,它表达了保罗心中的为难:『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再一次我们不能否认,保罗并不认为在离世(即死)和与主同在之间有间隔存在。他对过渡时期的概念,是他对与主同在完全意识到的存在情态。
  对于保罗怎样看信徒从死到主再来之间的情况,无论如何还是有很多不同的意见。它们有几种可能:(1)信徒以不具形体之灵存在,一直等候复活才得荣耀而永存的身躯。(2)死时得着一个『暂时』的身体,等主再来时将换成复活荣耀的身体。这种看法包括了经历两个层次的复活之身体。(3)修正上一主张,认为信徒在死时即得着完全的复活身躯。不信者要到主再来时才复活。(4)另一看法谓:死后即进入无意识状态,直到复活再起时才得着荣耀的身体。
  假如保罗主张基督徒死后以脱离肉体的状态存在,我们实在无法决定保罗的看法属那一种。但事实上,若把哥林多后书五章摆在一边,则保罗书信中并无这种脱离肉体存在的特别根据。当然,同样也没有证明绝无这种存在的根据。它们只提供了同样的资料,证明死后能完全有意识地与基督同在。
  第二种假设两个阶段的不同身体,令人无法想像,因为这会贬低主再来时得完全复活身躯的意义。假如暂时的身躯已属完整之身躯,就无须再有第二个身躯了。有些理论主张,在天上已经为信徒预备了天上身躯的栈房,但这也不合保罗的想法。这想法是试图解释不需有两个身躯而作的中间状态之存在的理由。但这理论并没解答主要的问题。
  第三种认为,死时立即得到完全的复活身体,似把保罗对各种复活的进程一下子都包括进去了。除非其间有不同的时间意识,否则就无法将它看作一个单独的事件。
  第四种看法主张灵魂沉睡,我们更需特别明辨(尤其是Cullmann的强烈主张)。首先,保罗讲到沉睡时的『睡』字是koimaomai,是间约时期惯用的词,指死亡而言。它并不一定是指无意识状态。这辞保罗虽曾在帖前四13, 14,15;林前七 39;十一 3O;十五 6, 18,2O, 51 用过,但他更常用来指死的字则是apothnesko。他用这字来比喻睡是有特别涵意存在所引用之经文中的。
  我们注意到经文中,除了有几节不是论末世之事外,其余的都是。在林前十五18,保罗特别想到那些在基督里已睡了的人。在林前十一 3O和帖前四 13 二处,动词用的是现在式,他宣称这是一种睡的持续状况,而非单独的事件。在这两节经文中,他可能是想到无数不断死去的人,而非灵魂的持续沉睡。在帖前四14-15,讲到那些已死去的信徒,在与那存留到主再来之人的比较时,用了『那些已经睡了的人』字眼。在林前十五2O讲到基督,同样用了『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在林前十五51,他宣称他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
  那么,保罗用『睡』来比喻死的意义究竟何在?他是否暗示在复活前有一种灵魂沉睡的状态;他用睡字并不足奇,但在当时,这字并不代表无意识的状态。我们没理由认为,保罗相信死去信徒在复活前必先经过一段无意识之阶段。这种想法,和他在腓一23(与基督同在)与林后五8(与主同在)清楚的表达互相冲突。这些陈述说明了与主同在是一种有知觉的情态,这也必影响每一个主张灵魂沉睡理论的解经方式。保罗的教训和耶稣对在十架上悔改的强盗所说的话是一致的(路廿三 43,并注意路十六 22f.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以及启六11殉道者在祭坛下的呼叫)。
  新约关于死后生命的教训产生问题,部分原因起于从死到主再来之间时间相隔的问题。Cullmann坚称死后的『时间意识』有所不同。假若他的认识正确,那么我们就不能以今世的时间来衡量其间的间隔了。从神看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的时间观来看,似乎并无所谓的间隔,因此信徒死的时候,就立即进入了再临的复活;所以,事实上,以时间意识之不同来解释,是有其可能的。但这种经验没有人真正经历过,因此我们对问题的结论是:除了认为信徒死后就进入与基督同在外,我们对保罗的观念没有更相近的解释了。超过这个范畴,就纯属臆测了。
  关于不义之人的复活,保罗显然没讲什么实际的情形。不过,我们也不可因此就推论说他排除这个观念。这可能是受他所说所有的人都要受审判之信念的影响,但这种可能性也仅限于个别的审判上。事实上,保罗没有特别说到恶人的境遇。他在提后四 1说到,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前,虽未明说到两者的实况,却含有已假定两者都要复活的思想。我们可以这么说:他先入为主的观念,不是想到两者的最后命运,而是关切信徒死后所拥有的是什么。

对死亡的态度

  在此必须局限死的意义于仅指肉身的死。以上所说显示了使徒对死的乐观。他认为,由罪而来的死(林前十五 55-56)已藉基督的死除去它的毒钩。这种乐观的看法,是基于死乃国罪才进入世界而临到众人(罗五 12ff.),如今却被基督有效地解除了。保罗不再视死如仇敌般可怖,而是成了进入另一个更丰盛生命的转折点。保罗自身的经历,支持这个主张。他曾一直活在死亡威胁的阴影之下(林前十五31;林后一8;十一23ff.)。他能冷静地考虑自己要选择与主同在,还是仍在肉身活着(腓一19ff.)。他已成为一个全然制服了死的可怖的见证人。
  死是一种审判的观念,亦需作些考量。在林前十一3O保罗解释那些存随便轻忽的态度领受主餐之人的结果,说:『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息病的,死的也不少(死原文作睡)』。这显出,他承认人若遇更审慎的生活,这患病和死亡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只是这段经文,关系死的道理是很复杂的。可能它含有训诫式的评估,就像亚拿尼亚、撒非拉致死的意义(徒五章)。在很多例子中保罗用『死』一字的意义,是属灵的涵意,如神因罪所作的审判等(弗二1;西二13)。



新约其他书卷


  希伯来书对死后生命,虽具某些有价值的洞察力,似可作为一种指引,但却很少加以详述。它看死后复活是『基督道理的开端』(六 1-2)。这是每一人成为基督徒的基本信仰。但它更多是与『永刑』相连,而未作进一步详述。在这节经文中,作者未关心到复活身躯的问题。当他提到天上的基督时,称他站在神的右边(一3;八1;十12),却未说到他以什么样的身躯在那里。
  九28指出基督的再来,是为那些热切等候他的人,而未分别是在基督里已死或未死的(如帖前四章)。显然,当时的教会对这一论题并未感到困扰。最多讲述本主题的是来十二22,内容虽在形容天上景象,却包括了当时的敬拜者(注意动词之你们『已来到』)。整段经文说到天上耶路撒冷的敬拜者、天使、诸长于聚集之会的总会、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他们都在一处。其中说到义人『灵魂』(pneumata)虽易使人误会是不是实体,但此处却不认为他们是一种影子或不具意识之存在。因为在一14称天使(服役的灵)时用的是同一字眼,因此从这字本身我们无法得知他们具有何等形体。较妥当的结论是,希伯来书作者无意讨论复活的形体,亦无任何论及中间过渡时期的话语。
  有关信徒将来的景况,作者本人持『荣耀』的信念(二10,并参二 9;三 3)。不过,对信徒将来实质所技覆的身躯则未说一语。本书所关切的虽是古代礼拜仪式背后的天上实体,因此基本上属于前担的性质,但他的目的却是在强调现今对神应持的正确态度。他的基本信念是:虽有一将来为神子民存留之安息,但最急迫之事是对『今天』的挑战(三章和四章)。再者,所谓的安息,只是神安息的安息,因此不是指那将来会有没有活动之状态的盼望。本书也是兼容将来与现在的最佳实例之一,只是重点落在现在的需要上。
  有关对死亡的态度,希伯来书反应出将发生在神儿女身上的彻底改变。死对尚在魔鬼权下的人产生恐惧,是很自然的,但基督已救人脱离了魔鬼的权势(二14-15)。他的国民不再惧怕死,因那拥有死之权势的魔鬼已被毁灭。若一个基督徒仍然怕死,那是因为他没有认识他已不在那个权势底下的事实。作者对神的拯救已经临到,悉无疑议。
  在本质上重实践的雅各书中,很少讲到死后生命是很正常的。它说到有『生命的冠冕』要赐给能忍受试探的人(一12),是推断在未来生命中将得的。四10说在主前自卑的将升高,也是一样的意思,雅各书唯一缺点是太注重地上的事,以致未能对复活身躯有什么推断了。
  彼得书信和犹大书可谓旨在末世论,因此较着重实际的课题。彼得前书一开始便提到,信徒可以得着在天上存留的基业(一4),但未提及他们复活后的光景。虽说万物的结局近了(四7),却未说主的再临、复活与活着之人的关系。他的宗旨似乎只在指出今世的生活对将来的影响,而要求在道德上遵守、履践。他所倡言的最高峰,即所称的『鉴察的日子』(二12),就是道德上的训诫(亦参一13)。
  彼前三19有一段特别关系死后生命的话,如众所知的,解释上有些困难。他说到基督曾传道给『在监狱里的灵』听。经文提到他们从前不顺服,并与洪水之事相连。有人看这是指死亡后去的地方,可是经文却未指出这是他们的终点。认为这经文是指不信之人死后还有听福音的机会,这是极不可能的事,新约中没有一处支持这个看法。即或这解释正确,他也没有告诉我们信徒死后及复活身体的景况如何。『传道』一辞确实偏向于指传福音,比解释为审判的宣告更合宜。但无论如何,对这段的解释多半都把它解释作发生在挪亚时代的事件。对彼得书信的读者而言,尚无一种完全圆满而中肯的说法。
  我们没有最终的答案,最合理的解释似乎是以传道者乃基督(没有指定所传讲的形式),而传讲的时间则是挪亚的时代。『监狱里的灵』是在洪水时代不听从而受到刑罚的人。方舟是基督昔日藉此向其传达神救恩的方法和工具。整段经文,是彼得在讲述基督时引为例证的一部分。这样的解释并不是毫无缺点,但若可以接受,那就表示本段经并不涉及来生状态的问题,而『监狱里的灵』就是指那些已经没有了形体的生命。对这些『灵』(pneumata)的解释,不可能有更详细的说明了。而描述基督之『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也单纯是指基督以灵的形式存在而言,与在古代的传道无关。再者,值得注意的是,经文中并未提到这是指阴间。
  第二处同样难解的经文是彼前四6(『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和上一段难解的经文一样,有许多人企图解释其难解的意义。我们要注意的是,有人看死人(不论是义人或不义的人)还会有福音再传讲给他们。假若这解释正确,那就就表示死人即或是在生前没有接受福音,死后也都还有机会再次决志是否要接受福音。这样的解释不论具有多大吸引力,都不是忠于原文、按原来经文之用语而解释的。经文中之动词,用的是aorist时态,指的是过去已完成的的事件。
  更合宜的解释应该是,基督徒现今虽死了,但已听过了福音,不必害怕审判。因就他们的肉体来说,虽是受了审判(即死),但可保证的是,将在灵性景况中会有一更新的生命确定可得(见下段『审判』的讨论)。这解释以『死』为已受审判者(5节),经文似乎企图以此鼓励他的弟兄。难解的是:基督徒也不能逃避肉体上的死亡。像这样,这里的『死人』便与三19『监狱里的灵』不同。我们在此可同样作结:再好的这类解释也不会赞同将恩典的事工延伸到阴间。
  犹大书无复活之记载。虽提到堕落的天使,他们将被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犹6);但没特别提到不敬神之人的死将如何。关于犹大书审判的主题,后文将更多论说,只是犹大书对死后生命之事无多大帮助。彼得后书也只更详述主的日子(特参彼后三章),但有二处说到确定保证的话。一处在一 14,彼得说:『我脱离这帐棚的时候』;另一处是 15节的『去世』,却都没有说到来生之事。三4之死是用睡作隐喻,但同样没说到祖先死后如何,因此我们没什么依据做任何的推断。
  启示录是本专论未来的书,自然能发现有关死后复活的资料。但这些资料亦必然有需要讨究之处。首先,我们要看『在祭坛底下』的殉道者(六9)。有人主张,在坛下显示他们未能立刻与神同在,要到第一次复活时才行。然而,在犹太人的字意中,『在祭坛底下』的殉道者,可指在神宝座下的意思,因而前者可能是一种错误的推断;事实上殉道者已与神同在了。本段中未提复活的身躯。殉道者所穿的『白衣』,有人想这是有荣耀身躯的意思,但这更合适解释为基督所赐的义者之衣(参七13f.;并十九8),而不是殉道者所特有的衣裳。他们被称为『灵魂』(psychai),并不表示特别看他们是无形体的。但该经文似在指出某种复活前的光景,虽然显然不是一种无意识的景象。
  廿4,5,13之第一次复活,似乎只有指殉道者。其中有商榷的余地:根据本段,第一次复活是在千禧年之前,第二次则在千禧年之后。第二次是恶人和不信者的复活。我们的解释端赖对千禧年的解释而定。若以千年是字义上的一千个年头,那么就是在基督统治地球的一千年后,这『其余的死人』无疑需等一千年后才复活,他们必是不信而死的人。若是指殉道者和其余信徒,那就必须看这第一次的复活有二个阶段了。
  经文中当然没有写述这种效果的经文,所以只可看作是一种推断。但根据所有事实,这是最可能的假设,当然亦非唯一可能的假设。假如把千年视为一种象征,那以上解释就不合宜了。两个阶段的理论必须于以调整,在新约中并无其他经文支持这种说法。讲到身体复活时,都只有一次。只有启示录廿章提到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复活。
  启示录廿章可否以其他方式,将其解释成不是两次的肉身复活;问题并不发生在启示录廿章是唯一讲到两次肉身复活的经文,因我们不能因它是唯一的见证经文而有所非难。问题在于两次复活理论必须解决在千禧年中,身体已复活的人要和那些尚未复活的百姓同处的问题。
  假如能解释千禧年是如今基督在地上国度的象征,那么第一次的复活就可考虑为一种属灵的意思,第二次复活则是一次肉身的复活。这看法的佐证在廿6,那里以第一次复活的就不再经历死,那死极显然是指属灵之死的意思。值得注意的是,在千禧年时期似只有灵魂的存在,其中没有与身躯相连的记载(廿4)。再者,经文中『他们都复活』(ezesan)所用的动词不是常用指肉身复活之辞(虽在罗十四9曾用过)。在约翰的意念中,最重要的是那些将临到基督徒的苦难,他鼓励他们面对这苦难,他们将得到与基督一同掌权的保证。启廿4,约翰既提到除了殉道者之外,还有那些未拜兽、未受兽印之人,我们也必须把他们包括在其中。这两群人可成为所有死去基督徒的代表。
  在启示录二、三章致各教会的书信中,许多应许要赐给得胜者(二7,11,17,26;三5,12,21)。我们若问,这些应许是否为死后生命带来亮光,是颇适切的。得胜者必是基督徒,并且不会是指这得赎团体中特殊的一群。他们能期盼永生,免于第二次的死(与『审判』相关),他们与神合一,穿白衣(即藉基督而有),在神的城中有重要地位,且与基督的得胜有份。但是,对死去信徒的情况如何,却只字未提。

补述『被提』

  保罗对主再来和信徒复活的教导相当清楚,当说到主来之前逝世的信徒与仍然存留的信徒相比较时,其间有些转变的不同,有些令人费解的地方,是不足为奇的。这就是有关『被提』的话题。『被提』一字由拉丁文rapio而来,意谓『攫取』或『夺取』,直接与帖前四 17的希腊字harpazo有关。这一段,保罗确认存留者必与复活者一同被提,在空中与主相遇。『被提』有两层作用:(1)存留者与降临之主合一;(2)使他们变成与复活者一样。因此,『被提』是将来必须的事。经文未提及被提者的情况如何,也未说到时效的问题。鉴于有理论以被提乃在大灾难之前,因此有必要作这样的研究。关于支持这理论的引证经文,我们需加以解释。
  提到主再来时信徒突然改变的的其他经文,还有林前十五51-52和腓三20-21。前段,保罗讲到一个『奥秘』,但这不可能像有人所坚称的是指时间的奥秘(即大灾难前),因在经文中并未说到这样的灾难,只是提到一次『末次的号筒』。不论这事在何时发生,都明显是指一公开的事件。秘密『被提』的观念因而应全然排除。对有些人以为圣徒必须先被提,为了和从天降临的基督一同降临的看法,也没有人赞同支持。因经文未说被提的圣徒将从天而降,只说他们将要改变。腓三20-21,亦出现相同观念,在该处信徒蒙应许将得着荣耀的身体,像基督自己的身体一样。
  帖撒罗尼迦后书有二段经文指基督的再来,同时也关系到信徒,并无明显提及灾前密秘被提的理论。帖后一6-10,是指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这仅能说明再来的公开性质罢了。这段经文不是在描写主再来的事件是某种parousia的方式,或因此而必须划分『为圣徒而来』(被提时)与『向众民显现』(最后的审判)间的区别。只是,保罗并未作这种区别,因这是所有人类将受审判(信与不信一样)时的『征兆』。这里并无支持灾前被提看法中双重审判的理论(见后文详述)。
  第二段是帖后二1-8,把降临和审判相连,且是发生在那拦阻被除去、不法之人显露之时。有人解释拦阻即圣灵,认为他的被除去,与圣徒被提是同一件事的两面。可是,这段经文并未提到被提的事,而且,如果将它的重点摆在释放一个更剧烈的邪恶作为,岂不是很奇怪吗?
  在耶稣的教训中有一段,可能与『被提』的主题有关联,即太廿四40-41 = 路十七 34-35,与人子的再来有关。两人在田里,一人被取去,一人被撇下;同样地,两个女人在推磨,一个被取去,一个被撇下(路加指二人在夜间同一张床上,一被取去,一被撇下)。在主来时这种突发的状况同时发生,和保罗所述的被提确实相符。不过,耶稣没有指出这些事在何时发生。他的确用了『如夜间的贼来到』,说明其时间之不可预测性。或许这可以用来指某种神秘性的被提,但说话的用意却不在此,它不是在强调隐秘性。当然,我们没有理由否认这是指耶稣最后的证辞里,说明只有那些相信他的人,将被提在空中与他相遇。
  除了上述经节,还有用贼来说明主再来的:路十二 39-4O;贴前五 1-4;彼后三 1O-12;启三 3;十六 15。所有这些经节,都说明他来时的突然和不可知,但都不是说到它的神秘性。还有,在提前六 14和提后四 1中,保罗用『显现』(epiphaneia)来记述一种荣耀的彰显。在后面这经节中,保罗确实期盼得着一个公义的冠冕,但所有的经文都未支持密秘被提的说法。



摘要


  在福音书中虽缺乏死后生命的详尽记述,但已足建立死后仍有生命存在的说法。耶稣在讲述财主与拉撒路故事时,显然以这说法为事实;虽在许多细节上不可能符合,但他预见自己将在乐园,而不在幽冥阴间。
  耶稣讲到生命的复活及复活后的审判,而百姓得复活是对将来的保证。有时耶稣以睡称死,但除了用作象征的比喻外,没有其他意思。当然,耶稣是以坚忍的心,面对自己的死,并且期盼他的跟从者也能如此。
  在保罗书信中,死后生命的主题有较详尽的讨论,只是仍有许多细节无法十分确定。他深信,信徒将有一个复活的身躯。他并以他们的复活连于基督的复活,他是复活初熟的果子。他反对赤身露体的说法。他的整个观点,截然不同于希腊思想,以为死是不朽的灵魂从彷佛监狱的身体中得着释放。至于信徒死后所发生的情况,虽然保罗对得着复活身躯的资料提供得不多,却仍指出信徒是已与主同在了。他有时用睡比喻死,但不是说他们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存在。所有的记述中,我们可十分肯定的是:信徒在死后都将穿上属灵的身体。
  启示录所提二次的复活颇难解释。但无论如何,所有的解释都同意这事实:在今世结束时,将有一普遍性的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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