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伦理学若干问题 后现代气氛的伦理 现代哲学的动向,如李奥泰(Lyotard)所言,是建立一种后设论述(Meta-narrative),即以科学作为批判所有其它文化论述(Narrative)的标准。另一方面,也是一种归约主义,将一切归入自然与物质范畴去理解。 伦理学作为一种论述,是被置于科学批判之下,也正因这标准,“是”与“应”被割裂,将伦理学摒除在理性之普遍论述以外。再进一步,伦理命题被归约为一些情绪语句、个人感受及主观观点。 康德只能退入主体,求建立主体的普遍性,为理性的基础,并进而立道德理性,以道德的定然指令作为伦理基础,于是道德变成纯抽象普遍的形式,远离了生活,是悬空的原则。边沁与弥儿则遁入功利果效世界,将道德的善归约为快乐,是归约主义之始,这归约消灭了善的普遍性,使之成为随处境浮动的快感。其客观性纯由果效上见,但果效的量度,本就人言人殊,对某集团为善的果效,可以对另一集团是恶,于是这量度亦无普遍定义。二十世纪语言分析学派,则将伦理论述归约为情绪语句,形成我从前所批判的“伦理学误置”,将生活上的伦理问题,误置为语言问题,这是一种颠倒伦理学的方向,变成伦理相对主义,在其误置下,伦理学差不多已被消灭。 二十世纪后期,现代的后设论述标准也被摧毁,后现代思潮勃兴,将科学视为众多论述中的其中一种,齐头并进,并无凌驾一切的权威,李奥泰所谓并行学(Paraology),使一切论述并行不悖,各不相干,各自发展。德理达(Darrida)的后结构主义,提出“解构”(Deconstruction )的方略,不单割断语言与现实的关系,且解除了语言的内在结构,一切语言意义只是互相界定,并无独特定义。在后现代思想动向下,一切现代加褚伦理学的审判,均随其标准的被摧毁而崩溃。不论将伦理归约为快乐感受,或情绪语句,均已再无讨论价值,因其所认定的后设论述标准,不再被普遍地接受,不外是语言游戏的一种而已。 然而后现代的思想,不表示对普遍性的重建,却是连最后的普遍性也打倒了。在解构一切后,产生一个散立而不能沟通的多元世界,所有观点均各自独立,不但无共通性,连沟通也不可能。 后现代的文化情调,就是一虚无主义的气氛,但在摧毁任何思想霸权后,道德哲学却可完全自由地重寻新起点。 后现代的伦理闹剧 在后现代哲学的虚无主义气氛下,道德哲学的讨论已解除了功利主义与语言分析的框框,但由于一切思想文化均无普遍标准,西方伦理学的争论就落入纯实践的领域,包括堕胎、同性恋、安乐死、复制人、妇女权、族裔权、多元文化等等具体问题。 所有这些讨论,已没有共同标准,也无普遍原则,不外是小群体争取其被认同的权利,而这些权利的承认与否,不在乎那一方的论辩合乎理性,或较具说服力,却在乎其能否动员较大的政治实力,通过民主政治内的角力、游说及街头抗议,纯粹以势欺凌对方,以得胜利。 在虚无主义气氛下,人变成孤立的个人小单位,每一小单位有其权利的保障要求,保障小单位的个人,变成共同的标准,此中并无普遍认同的价值,故此虽美其名为个人主义,其实已大别于原初的个人主义精神。因西方原初的个人主义,本是接受普遍的宗教、或道德、或理性价值之思想。但当现代文化判低宗教与道德,后现代文化摧毁理性与科学之后,个人主义被扭曲为虚无孤离之个人主义,或自我中心主义(Egoism)。 在自我中心主义下,善只是虚名辞,正义也只成为无基础的协约观念。洛斯(Rawls)著名的正义论,亦逃不出这协约命运。 单纯从协约来建立的善或正义,将会随处境而浮动,只是一种相对的价值,终归是偶然的,可有何无的价值。 善与正义变成偶然,价值就被铲平为中立而不能有任何判断可言的虚无。伦理的争论就必扭曲为政治斗争,胜利的一方遂建立其所谓政治恰当(Political Correct)的标准,政治恰当不外是虚无主义伦理产生的政治神话,甚至是道德哲学上的一场闹剧。 伦理论述扭曲为政治斗争,那是伦理学的堕落,这处境下的道德争论,只能称为“后现代的伦理闹剧”(Post modern trace of Ethic)。所谓闹剧,是指戏台上的表演,旁观者觉得荒谬可笑,表演者却一本正经地,表达不合理性之言行,但又用合理化(rationalization)的理由去证成之,当代的民主政治在传媒对准下,即成为一戏台,各政客都一本正经地登场,不断合理化不合理的言行。 闹剧伦理的原则,就是“受害者优胜”,“私隐权凌驾”一切,任何诉求,只要自称是“受害者”,或“私隐权”被侵害,就可得到有力支持。总统有丑闻,只须说是政敌陷害,私隐权被侵扰,即可得民意支持,而获政治上的胜利。台湾政客打架,女政客脱衣表示坦诚,少数族裔杀人,全都可用这原则而得合理化。 平面孤离的个人主义 后现代的伦理,之所以变成政治角力的闹剧,在于一种散立的多元观点,分裂了任何普遍性的企图。多元的观点,来自一种经验,就是不同文化之特色,不同世界观与信仰的会面,世界上并无一种独尊的文延菕世界观,可以统一天下,也无一个种族,可以自视比其它族裔优秀。 当多元并立时,一切看来是各自散立并行,当归约到最原始的单位时,那就是个人。由于没有普遍的原理,故每一个人都没有共通的人性,也没有任何先天的价值,此中唯一的人类共性,就是Dumont所谓的“独立、自主,本质上非社会道德性的存有物”[注一]。这独立自主性,并不具有崇高价值意义,不外是一种动物本能,一种原始的情欲。 这意义下的个人,并无任何价值潜能去实现,也无任何对他人或整体的责任。所谓个人的自主性,纯是放纵情欲的自由,不但不求实现价值的自由,更且视任何价值均为束縳自由的教条,而要否定所有价值,个人就化为平面人(One Dimension man),平面人是指无本性,无潜能,无价值去实现,无善恶标准的纯情欲、纯本能、纯感性的存有。 平面人并无与他人的必须关系,只是一个个孤离的个人。人与人的关系就靠法律去建立。法律之目的,是保障了每一个人的私隐性空间,限制了个人与个人间任何侵扰的可能性。但没有建立人与人间,或人与整体间的义务与责任。个人只要尽了形式的责任(如交税),并无任何对整体的实质承担。 这种平面的孤离个人主义,原是对普遍性的抗拒,但却非常吊诡地,迎接了集体主义、国家主义及原教旨主义的操控。 孤离的个人,在民主政治社会中,只代表了一票,原是无实力的个体。平面的个人,在文化思想上是无反思的,放任自由的。由于缺乏文化素养,基本上不依据理性反省去作抉择,结果就被传媒推动的潮流,及同龄群体的意向所左右,而化为庸俗群众的一部份,失去个人的自主性。 俗众随感觉而作决定,政治上的集体主义,国家主义,某个政党的奇魅领袖,某些宗教自称成仙成佛的教主,均可煽动起俗众情绪,成为这些个体自由选择跟从的对象。结果构成极大的盲目群众狂潮,排斥其它个体的选择,终归是毁灭了个人的自主性,迎接了抽象而动人的普遍口号,用民主自由程序选择反民主自由的集体主义。 此外,每一文化均有其普遍价值诉求,但在多元文化观的推动下,终又吊诡地从多元否定每一文化的普遍价值,保障各文化的后果是分至其相反面,即否定了各文化。 后现代的异化 后现代伦理学的处境,第一是主体和客体均动摇,善与价值无立根之处,引致伦理争论变成政治角力。第二个问题是多元世界观的并立,使普遍性价值失去基础,形成一个散立多元,而无沟通的世界,也无伦理标准可依从以作善恶的判断。第三个问题,为现代文明已将大自然按“人为中心”(anthropo centric)的思想来重整,使人与大然的原始面貌失去了接触,人只是与人工所造的“第二自然”相交,这“第二自然”的世界是一科技系统,至今是一计算机系统所构成的网络,个人如今全面依赖这世界来生存,但这世界的运作是控制在人的手中;此中即有两危机面对,一是这系统在自动运作中出错,如所谓千年虫,及计算机病毒,可以全面破坏人的生活。第二是人若无道德标准,为所欲为,操控系统者可以制造混乱,或以这系统来控制其它人,甚至毁灭全地球。汉斯着琼斯(Hans Jones)指出:“过去我们从未拥有如此大力量,但又仅有如此少的指引去应用它。……我们极需要智能,但我们又极少相信它。”(Never was so much power coupled with so little guidance for its use......We need wisdom most when we believe in it less)[注二]科技与信息的权力在不断扩充,经济金融不断操作出泡沬,哈伯马斯(Habermas)指出这已使生活变成权力与金钱的殖民地,所谓生活世界的殖民地化(Colonolization of the life-world),这使生活全体失序失衡。思想与文化全被科技与信息所造。 后现代已解构了理性,思维已无理可依,各自乱发展,不能永远“并行不悖”,终会产生冲突。理性被化解为科技运作的程序,仅是工具理性,并不能帮助控制人自己的疯狂与野心。于是一切科技所产生的权力,操纵在无理性又无道德标准的平面人手上时,一旦产生冲突,其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毁坏。因此,第四个问题是当科技与信息成为一操控自然及人文社会的力量时,生活世界已落入其框框之控制中,同时人又失去理性和道德的规则和标准,结果中性的科技力量反过来迫逼人依从其程序去生活,形成了生活的“异化”(Alienation)。 所谓异化,是指人创造出来的东西,反过来控制人。人一出生即面对一陌生外在的庞大架构,依其中性的规则运作,人只能顺其规则而生活,却不能有自由自主的抉择,去创造自己的生活方式。后现代世界是一异化的处境,一面是平面孤离的个人主义,形成了俗众的集体政治权力,伦理闹剧构成非理性的政治角力世界,终归压制了个人。一面是生活世界的殖民化,科技与信息操纵了人的思想文化,使人失去了自由自主性,生活成为科技与信息的奴隶。 后现代伦理的课题 此课题第一是批判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揭露其形而上假设的虚妄性。 二是在多元思想与世界观并立下,寻索可以普遍地贯串多元性的道德哲学概念,在这概念界定下的善,并引申出新德行思想与行为标准,此中的普遍性须不违背多元性的并存,却为活泼弹性的普遍原则。 三是在后现代处境下重寻人的普遍真相,从繁多杂乱的人类行为与文化现象中,揭灵人格与人性之多元性及统一性,由此以重建人的价值及人家庭与社群的价值。 第四是在政治角力中,及科技与信息的操控下,寻索生活解除殖民地化的自主性,一面使个体从权力网中得释放,另一面使家庭亲情与社群从孤离的个人主义中释放,使个人与整体成为一互动而互相参与的系统。 第五是在科技全面控制和宰割大自然的处境下,寻索大自然众生物与人均等的权利,叫自然万物与人回复和谐共生的关系,使自然从科技控制下得释放,人因而可参赞天地的发育,成为人与自然互动的系统。 第六是这新系统中,重寻形而上学的可能基础,配合最新科学宇宙观的发展,探寻人与人、人与大自然整体走向之终极目的,及一切价值与智能的最终泉源。 总结一句,后现代伦理学的课题,是在分崩离折,多元而隔绝的世纪之交文化中,重建沟通,人与自己,人与人,人与大自然,人与真理的沟通,由是而重立价值。 后现代伦理的哲学基础,并不须事先接受现代哲学的假设,即“主观”和“客观”的区分,及“是”与“应”的区分,因此不必立根于客体或主体。现代伦理学的大方向,立根于客体现实利益的,是功利主义,立根于主体道德指令的,是康德主义。后现代伦理学不归根于功利主义或康德主义,也不必归根于依附康德主义而产生的牟宗三主义。 由于摆脱是与应的区分,后现代伦理学亦不走入语言分析的死胡同,将真实的伦理生活归约为语言问题,或视伦理表达为情绪语言之表达。 后现代伦理在摆脱现代的思想预设框框后,应回到最原始及最开放的始点,这始点就是生活世界。一切伦理的反省,本就在生活的处境中做抉择。 生活世界是主客不区分的纯粹实践性,人心觉察周围有事物,有人心,也有各种关系,在此中人要作出抉择,并认为一些抉择是善的抉择,伦理反省即就此开始。 道德亲近性 著名的后现代思想家巴门(Zygmunt Bauman),在其《后现代伦理学》(Postmodern Ethics)书中,指出现代社会权力多元纷杂,分工使人分崩离析,人形成的社会秩序,只是使人互不信任,保持距离。现代化使人各自个体化,孤离隔绝,结果人性被国家的立法权所操纵,他指出“揭示人本质的战斗,是对抗立法权或政治独尊立法权的多个战斗中之一,或者更是要求取代习惯与传统的死僵手掌之战斗”[注三]。现代文明使人性化为“对社群中立的孤离性”(asocial loneliness),人对社会无义务和责任,社会的机构却以为自己在保存。保护和保卫个体。他说:“现代社会专注在重造社会空间:要求创造公众空间,但其中却没有道德亲近性(moral proximity),亲近性属亲密与道德的范围,距离性属疏远(estrangement)及法律的范围。在自我与他人之间,只有法律规条所单独结构成的距离。……在法律界定下的个体,只有其自己利益,而无他人的利益”[注四]。巴门批判现代文明,正如我从前所批判的“孤离之个人主义”,基本上否定了人与人的关系,结果也否定了义务和责任,政府的法律原意是保障每一个个人,但后果却刚相反,当将人打成孤离的个体后,大家互不连结,最后使政府的权力完全凌驾在个人以上,这大概也是当代闹剧伦理的根源。巴门提出的道德亲近性,指要重建他人为邻舍的关系,是道德自我核心的近心近手性(close-to-hand-and-mind)。当代伦理学家里云勒斯(Emmanuel Levinas)亦强调“亲近性”这观念,在其“其它面的存有”(Otherwise than Being)中,指出亲近性不是指物理或社会距离的缩短,却是伦理上的独特处境,是“无偿忘报的”(forget reciprocity),是对“距离的压抑”(a supression of distance),他认为这预设了人性,也是先于一切投身而有的投身,在无偿忘报的关系中,永远是一种对责任的投身,责任的观念即由此开始,而关怀和爱,亦由这亲近性为基础来展开[注五]。巴门和里云勒斯这种对后现代伦理的思维,可说是十分准确地掌握当代西方文化的病源,其提出的亲近性,无偿忘报性,亦是对症下药的观点。不过在其批判孤离的个人主义时,其提出的出路,仍免不了带有浓厚的主体味,其亲近性的观点,始终建基在主体与他者的二分上,故并不能彻底地摆脱现代哲学的假设,故所提到的无偿忘报性,亦必立根在主体单方面的道德要求。彻底摆脱现代哲学预设的种种区分,须以关系为伦理之本,而非主客之对立为本。然后以感通作为伦理价值的标准,则可包容“无偿忘报”价值,而又不陷在主体的气氛中了。 孝悌亲情与责任 以关系为本的伦理学,其价值标准在感通,感通是心灵对生活世界万有的感应沟通,开放心灵,超越自己形骸,站在生活世界万有的角度来理解其它心灵的感受,甚至对无心灵者,亦可因生活上的相关性,去从该事物之角度来理解其存在的形态。感通即是中国哲学所谓的仁心,是道德善意之基础。其原始流露即为孝悌之情,在亲情之关系中,心灵自始即觉察其不是一孤离的个体,却是在彼此相关的关系交往中,个人主义的思维是后起的,是经过心灵的反省,建立了主客对立的世界观,再把自己视为主体而后产生的。但心灵原始的状态,却是孝悌亲情关系的觉察,并无任何孤离性,却是一种关系性,而且是带亲情的感通关系。维持这种关系,是人的基本权利。故此人权之本,不在个体,却在孝悌亲情关系,维系这关系,是伦理上责任之源头。责任的开始,不在康德所讲的道德指令或目的王国,却在孝悌亲情中的关系。这种关系可用巴门所谓的“道德亲近性”概念言之。在这亲情出现时,并不具有任何利益的要求。当父母爱子女,或子女孝父母时,均无利害的计较,却是纯然地付出了爱,亦即里云勒斯所谓的“无偿忘报”,而这正是责任感的起点。所谓责任,是对自己的要求,要通过一些行为,去达至满足一些任务或义务。这是一种付出,当完成义务时,并无回报的要求。最原始的责任,就是父母子女之爱。孝悌亲情的付出,是全不求回报的义务,是纯然的感通。这感通又连带着对自己的要求,父母要求全尽地爱护、养育和教化,子女亦要求全尽地响应之以爱敬,当成长以后,亦要求去尊亲和供养。这都是一种责任感,一种对自己的要求。从孝悌的要求,人最先明白了责任的意义,尽了亲情的责任后,才有对更大群体的义务和责任。孝悌亲情建立了家庭,家庭是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单位,进而有家族、社区、社会、城乡、省市、国家、民族、全球人类的权利和义务。每一群体均给与和保障了我们在其中的权利,我们同时对之应有责任和义务。在群体中,每一机构要达至一些目的,亦即完成某种价值,当人被赋与一责任,在机构中完成某目的时,负上责任去完成,就成为道德上的一个要求。 人性与归约主义 以关系为本的伦理,始于生活上孝悌之情,这是感通的开始,亦是伦理价值的开始。与孝悌之情的价值同时呈现的,就是义务与责任。因为感通的实时体会,是“付出与回报”,当人感受父母亲情之爱时,为一种“接受”,由此而以爱去付出与回报。当人接受了爱,在心灵深处会感到一种极大的满足,这感受不同一般感官感觉,却可称为“体验”,是涉及人生存在整体性满足。那是说,这不是在某一时空处境中感觉,如见食物要食,见玩具要玩。却是不论任何处境下,都寻求的一种满足,其满足是涉乃人存在的整体。所谓人存在的整体,及其所寻求的需要,即为传统所谓的人性。当我们用“人性”一辞时,是指人别于动物的普遍特质,即与动物不同,而又为人普遍所具有的,使人可成为人的一种性质,基于这种性质,人与人之间,及不同族裔与文化之间,才可以沟通。近代伦理学的发展趋向,是逐步将人性的设定去除,其思维方法及假设,来自启蒙时代开始的“主、客”区分。所谓“客观”的,是指经验所见的世界,及由理性所理解的万物规律,这些被认为客观普遍的。至于“主观”,则是指心灵的感受及创作,每个人都不同,故主观的落入相对范畴,被认为是不具普遍性的。凡是与心灵感受有关的文化项目,如道德、艺术及宗教,均被认为是相对的,不普遍的。最后连心灵的反思,及心灵的普遍特质,所谓人性,亦被打入主观相对的世界,不具普遍性。启蒙运动以后,哲学思维已预先不经思索地接受这种区分,因而逐步消灭心灵及人性的普遍性,产生一种“粗浅的归约主义”(Naive reductionism),认为一切心灵现象,均可归约为物质现象,以物质及机械规律,或生理上的神经系统与条件反映,去解释所有人的创造及思维现象。至二十世纪,从这假设及归约方法,已建立起一辉煌的唯物文化王国,可惜因着量子力学的新发现,已被从根基上动摇,以致被摧毁。在量子力学中,发现在微观世界,因着观察者不同的观察方法,可呈现不同甚至相反的现象。原来事物并无“客观”性,却是与“主观”互相牵连。此外,在一九八二年巴黎的实验,证明原是无机械关系的粒子,也是彼此相关,事物间具有非机械的关系。各种新发现宣布了归约主义的无效,同时其所假设的“主、客”区分,亦均无效,于是因主客区分而被打为主观相对的心灵、人性及其反省与创作的文化,如艺术、道德、宗教等,就不必再被判为相对了。其普遍性遂可以被重新探索了。 混沌中跃出人性 在二十世纪的后期,不单科学上那粗浅的归约主义被摧毁,连科学的权威性也被质疑。自从维根斯坦主张一切语言系统可能不外是一套语言游戏之后,作为检证一切语言的逻辑和经验科学标准,被打为语言游戏之一,不能成为权威性的“后设传述”(Meta-narratives)这在李奥泰(Lyotard)称为“后现代的处境”。此外,科学哲学家费耶本(Feyaband)亦提出反对科学方法的呼声,主张一种科学的无政府主义,任何研究传统,不论是如何不合乎今日的标准,均被容许,此中并无任何必然的一套可成为权威,于是科方法与理论都变成相对的。在这种后现代的处境中,主客区分假设及其连带的现代文明架构,已被解构,归约主义虽被摧毁,但马上形成另一种归约,即归约到相对主义与虚无主义所展开的混沌模糊世界中。后现代的虚无主义,是一纷乱混沌的世界,一切思想文化分散并立,互不相干,互不沟通。任何语言结构与思想系统,都可被解构,成为模糊混沌状态。或许纷乱混沌,正是我们的新起点,这是理论之前的原始状态,再无“主、客”区分的假设,也从粗劣的归约主义中释于出来,是思想在原始状态的完全自然。人创作的艺术、道德与宗教信仰,均不再被判为主观相对,而是还其自如自化的状态,也回归到具体的生活世界,成为美、善与真的具体体会创作和追求。后现代文化复归于原始的混沌,正是回归到生活,在未被理论组织前的生活世界,本就是自如的呈现,在混沌纷乱中,普遍的就是这呈现纷杂万有的生活世界,及对这生活世界有所觉察的心灵。心灵觉察生活世界,原已在一种关系中,而不须区分“主、客”,这种关系的最初体会,是孝悌之情,此中父母与子女的感通关系,在原是纷乱混沌的世界中,揭示了一种价值和秩序,即亲情的价值和秩序。心灵对亲情的“接受”,进而有“付出”与“回报”,成为感通价值的开始,同时揭示出一切纷乱混沌的杂多呈现,原可组成秩序,这秩序隐藏在混沌中,一旦开始感通,这秩序就被揭示出来,但这是具体生活中的秩序,非理论化的架构。亲情感通带给人存在整体的满足,也是存在整体的流现。这现象不单个人自己发现,而且也是一普遍现象,任何心灵,都可在亲情感通中有存在整体的流现。这是所谓人性,也是后现代伦理学的普遍基础。人性是混沌中跃出的秩序。 无为的生活本身 除了科学的粗浅的化约主义外,二十世纪哲学,亦是在化约主义迷宫中转,语言被化约为一些语言的原子,依逻辑命题来结构,并以此作为检证一切语言意义的标准,产生一种粗浅的语理分析哲学,以为拥有检证真理的标准。不过很快因着维根斯坦的语言游戏思想,打破了任何自称独尊的检查标准,一切打为分散的语言系统。至后现代主义思想,德理达的后结构主义,更解除任何语言系统固定的结构,在其格文学(Grammatalogy),以一切语言在化为文字时,均可随写随破,批判各种以语言为本的哲学,为“语道中心”(Logocentric)的迷执,结果使一切现代哲学,由所谓知识论转向到语言转向,均是虚妄的迷执,可以全盘解构。在这期间的道德哲学,因化约主义的敌视普遍价值,及后现代主义之否认普遍性,而变成一些懦弱不前的伦理学,不敢谈普遍的人性,及伦理学的基础。除了少数勇毅的思想家如麦金太尔等,仍敢论德性价值外,根本就没有什么哲学性的讨论,伦理道德问题变成一种庸俗的政治角力,如堕胎、同性恋、妇女解放等;变成纯政治斗争的闹剧,各站不同价值立场,互相攻击,却无涉及人性及人生活的严肃探讨。后现代文化拆解了标准之后,一切思想和文化的普遍性被消解,但不表示这是虚无,却是无理论相的原始状态。这原始状态,就是原初的普遍性,是纷乱混沌,是模糊不清,亦是一切思想与文化的起点。这起点为“无为的生活本身”。“无为”中的“为”,可指一种规定的方式形态,生活的礼仪,是“规定的方式”,生活中建立的思想系统,为“规定的意识形态”,“无为”是指无礼仪规定的行为,及无规定的意识形态。“无”字可作动词用,那是指“无掉”、“去掉”的一种方法,或修养工夫,通过“无”的方法或修养,去掉生活与思想理论的固定方式与形态。因为任何固定的行为方式与意识形态,均不是普遍的,只能是相对的,人为的,在各自不同之背景与偏见下形成。“无掉”这一切,才回到原初无偏见的普遍状态。“无”字也可作形容辞用,那是指原初状态之为无方式,无形态的状态。这是生活的自如自流,亦即是生活本身,在理论之先,而为理论能产生的最终极眼界。生活本身无行为相与理论相,生活就是原初的普遍性,此为我们反省伦理为道德哲学的基础,一切价值均由这混沌中跃出。 良知与责任 无为的生活本身,生活之自如自化,原是基于一原初的结构,就是心灵与生活世界的互动,我从前已对此讨论过不少了。这结构原就是一种“关系”,心灵只是一“觉”之能力,生活世界为时空流化呈现的万象,纷杂混沌,但有一普遍的结构,就是与心灵互动的一“关系”。这关系是理论之前的普遍状态。心灵与生活世界原是在感应之中,而这感应可有“感通”与“隔绝”两基本状态,“感通”是一恰当的感应,“隔绝”则为不恰当的感应,前者构成正面价值,后者则为负面价值。由于关系是普遍的,感通与隔绝的正负价值即构成普遍之价值标准。感通关系的最原始体验,是孝悌之情,是由接受亲情之爱时,作“付出”与“回报”,而产生最原初的感通关系,这称为爱。而这亲情感通之爱,带来人生存在整体的体验,是为人性的体验。普遍的人性,是从普遍的心灵与世界关系结构中,普遍的亲情感通里呈现出来。理论之前的生活世界原是纷陈杂乱,是混沌状态,但孝悌之情的呈现,是人性在混沌中跃出。由这基本的感通,其“付出”与“回报”,即形成“责任”与“义务”,依此而构成人间秩序,包括家庭、社会与政治的关系。在孝悌之情之感通体验,是无条件地被爱的体验,所谓“无条件”,是指并不须自己先付出,或不须对方先付出,而是纯粹的亲爱性流露。当婴儿被爱时,完全不须自己先付出,却是父母或养育者完全付出了爱,婴儿只是接受其爱。当被爱时,婴儿体会到这种感通,能带来心灵深处的非感官性满足,人生存在整体亦得到满足。其人性中普遍的感通力即被触发,而以亲爱来回报所得的爱,于是亦无条件地付出亲爱之情,此时父母与婴孩均以笑脸相迎,达至一种感通的价值。婴孩这种对爱之付出与回报,亦是无条件的,并不须经过教育才知道,故如孟子所谓“不学而知,不问而解”,这在中国哲学则称为“良知良能”。这无条件的亲爱流露,到心灵发展到自觉这爱的关系后,同时亦开始受到教育,如家庭中长幼之序,知道亲人中有更大的关系网络,如父母之外有兄姊弟妹,祖父母,及各亲朋戚友,跟从此中的礼仪规矩。才由纯无条件之自发,发展为教育出的礼仪他律,而成外在的社会要求。此时对各方关系的响应,是原始孝悌之情的延申,是回报与付出的延申要求,这即是义务和责任之始。 [注一] Louis Dumont, Essays on individualism: Modern Theory in Anthropological Perspectives,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6, P.25. [注二] Hans Jones, Philosophical Essays: From Ancient creed to Technological Man, Englewood Cliffs: Prentice Hall, 1974, P.176. [注三] Zygmunt Bauman, Postmodern Ethics, Cambridge USA: Black Well, 1983, P.83. [注四]同上,P.83。 [注五] Emmanuel Levinas, Otherwise than Being, tans. Alphonso Lingis, 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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